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設計資質: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 ,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不少于 1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個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設計的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 。 ?施工業績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實施合同金額不低于2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績。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中施工資質單位提供。 。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建造師,由施工負責人兼任。?由設計負責人兼任?由施工負責人兼任, / (業績要求) ,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 ,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1.5施工負責人(建造師,下同)的資格要求: 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 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投標人牽頭單位須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2)聯合體的成員不得超過2家(含牽頭單位);(3)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4)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組成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報名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