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新疆
行業:化工醫藥,機械電子
進展階段:環評公示
投資總額:460000萬元
建設單位:
建設內容及規模
建設年處理能力180萬噸/年磨浮項目,一期90萬噸/年,二期90萬噸/年。建設料場、破碎篩分系統、磨浮及濃縮系統、產品脫水、庫房、配電室等生產輔助設施及生活辦公設施。
項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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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2023年12月,受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23年12月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編制完成了《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的要求,現對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體公告如下內容:
一、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全文的網絡鏈接及查閱紙質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
(一)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詳見附件。
(二)查閱報告書的方式和途徑:如需查閱紙質報告書可聯系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周工,聯系電話:0991-2332896。
二、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
本次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廣泛征詢評價范圍內及項目所在地公眾、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及關心該項目建設的所有社會人士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具體公眾范圍:項目所在地以及其他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熱心人士。
三、公眾意見表的網絡鏈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以通過下載并填寫公眾意見表發送至郵箱,或以電話等形式對工程建設、環境影響及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艾經理
聯系電話:0996-7100042
(二)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名稱: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評價單位聯系人:周工
評價單位聯系電話:0991-3656057
郵箱:595265820@qq.com
五、公眾提出意見表的起止時間
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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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3">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2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內容: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
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
(征求意見稿)
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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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1.1 項目背景
新疆礦產資源豐富,具有資源優勢突出、礦種齊全、分布廣、配套程度高、
部分礦種資源儲量大、質量好等特點,是我國重要的能源資源開發區。目前已發
現礦種 152 個,占全國已發現礦種 173 個的 87.9%。在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中,
鉻、鋅、鈮(氧化鈮)、鋰(鋰輝石)等 10 種居全國第三位。隨著全球新能源
行業的迅猛發展,鋰從一種小眾金屬開始成為各國爭搶的重要資源。全球鋰需求
量的增加導致行業對鋰輝石的需求量不斷增加,鋰輝石選礦具有廣闊的市場需求。
若羌縣擁有儲量豐富的鋰云母和鋰輝石資源,目前已探明可利用的鋰儲量不
低于 135~160 萬噸碳酸鋰當量。在國家大力提倡發展環保鋰資源制備電池級碳酸
鋰產業、促進碳酸鋰工業轉型升級的市場形勢下,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在若羌縣建設年產 12 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緩解當前電
池級碳酸鋰市場需要的局面,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
境廳以《關于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12 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環境
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新環審〔2022〕140 號)文件予以批復。該項目投資 460000
萬元進行分期建設,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設 2 條鋰輝石精礦制碳酸鋰生產線(單
線產能 2 萬噸/年)和 2 條鋰云母精礦制碳酸鋰生產線(單線產能 1 萬噸/年);
二期工程建設內容、生產規模、產品與一期工程相同。項目建成后年產電池級碳
酸鋰 12 萬噸,年消耗鋰精礦量約 35 萬噸。
為配套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12 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生產,
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擬投資 14000 萬元
在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內的碳酸鋰廠區的西南角建設《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年產
鋰精礦約 23.4 萬噸。2023 年 6 月 5 日,建設單位向若羌縣發展改革委員會申請
了備案。本項目建設年處理能力 180 萬噸磨浮項目,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為
90 萬噸/年,二期為 90 萬噸/年。建設內容主要有料場、破碎篩分系統、磨浮及
濃縮系統、產品脫水,配電室、庫房等生產輔助設施及生活辦公設施。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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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設項目特點
(1)本項目建設性質為新建,選礦原料為長石伴生鋰礦石(主要含鉀長石、
鈉長石和氧化鋰等),主要產品為鋰精礦,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2021 年修改)中“鼓勵類”項目,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采
礦業”中的“其他常用有色金屬礦采選(B0919)”。
(2)本項目采用破碎篩分+磨礦+浮選工藝流程;浮選鋰輝石精礦經過過濾
脫水得到最終鋰精礦;尾礦依托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本
項目運營期以廢氣、廢水、固廢排放為主要污染特征,其大氣污染物處理措施是
否合理、廢水處理及排放去向、固廢處置可行性等是減少項目建設對外環境污染
的重點關注問題。還需重視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引發的環境影響能否滿足區域環
境功能,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保證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環境風險是否
可以接受等。
(3)本項目尾礦依托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該固體
廢物處置場由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建設,單獨另行環評,不在本項目評價范圍內。
因選礦工程尾礦處理及處置為環境影響評價重點關注內容,本次環評建議依托尾
礦庫未建成之前,本項目不得投產。
1.3 環境影響評價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
《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 682
號)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 年版)等有關相關規定,
該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2023 年 12 月,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格潤特環
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
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2)2023 年 12 月 4 日,接受委托后,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相關文件和技
術資料進行初步工程分析和初步環境調查后,評價單位組織有關環評人員赴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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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實地踏勘,對評價區范圍的自然環境、周邊企業及人口分布情況進行了調查,
收集了當地水文、地質、氣象以及環境現狀等資料。
(3)2023 年 12 月 6 日,協助建設單位開展公眾參與調查和公示,該項目
環評第一次公示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網站上發布。
(4)2023 年 12 月 7 日,根據項目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對建設項目進行了
認真細致地工程分析,根據各環境要素的評價因子篩選及其相應評價等級要求,
確定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
(5)2023 年 12 月 17 日,項目組根據分工對各環境要素進行了環境影響預
測和評價,提出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并進行了技術經濟論證,得出項目建設的
環境可行性結論,在此基礎上編制完成了《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
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6)2023 年 12 月 21 日,該項目環評第二次公示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
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網站上發布,并同步在項目區周邊人員密集區進行張貼公告,
在當地報紙上進行登報公示。
(7)2023 年 12 月底,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入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
限責任公司內審程序,經校核、審核、審定后定稿。
(8)202X 年 X 月 X 日,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批公示在新疆維吾爾自
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網站上發布。公示結束后提交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查。
報告書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作為本項目施工期、運營期的環境
保護管理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調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
定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見圖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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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3-1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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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本項目為新建長石伴生鋰礦石選礦工程,選礦原料為長石伴生鋰礦石(主要
含鉀長石、鈉長石和氧化鋰等),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
(2021 年修訂版)中“第一類 鼓勵類”“九、有色金屬”“1、有色金屬現有
礦山接替資源勘探開發,緊缺資源的深部及難采礦床開采”類項目,符合國家當
前的產業政策。
本項目選礦礦種為鋰輝石礦,屬于重點勘查開采礦種,符合《新疆維吾爾自
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
自治州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的相關要求。項目選礦工藝采用三
級破碎、二級磨礦以及浮選鋰輝石精礦選別技術。選礦工藝及選礦過程中的廢氣、
廢水、噪聲、固廢等防治措施可行。本項目建設未設在依法劃定的自然保護區、
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文物古跡所在地、地質遺跡保護區、
基本農田保護區、地質災害危險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等區域內,符
合資源開發利用的規定,符合“三線一單”、《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
準入條件(修訂)》《新疆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等國家及地方環境政
策要求。綜上,項目建設符合行業環境準入條件,符合現行環境保護規劃政策、
法規要求。
1.5 關注的主要環境影響
根據項目特點,本次評價中主要關注以下環境問題及其影響:
(1)關注本項目運營期廢氣治理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能實現達標排放,對
區域環境空氣的影響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2)關注本項目運營期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關注項目供水水源,重點關
注項目用水是否在區域水資源承載能力范圍內;
(3)關注本項目運營期尾礦去向,重點關注固體廢物處置場可依托性。
1.6 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本項目屬于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項目,符合相關政策、法規、規劃,項
目不涉及依法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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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敏感區,選址合理;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無重大環境制約因素。建設
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在本項目環評過程中開展了公眾參與
調查,至信息公告的截止日期未收到相關反饋信息。
評價認為: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新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公眾
認同性較好。只要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措
施、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措施,各項污染物均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其生態影響和
環境風險可以接受,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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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總則
2.1 編制依據
2.1.1 環境保護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4.24 修訂,2015.1.1 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12.29 修正,2018.12.29
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7.2 修訂,2016.7.2 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2018.1.1 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實施);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實施);
(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4.29 修訂,
2020.9.1 實施);
(8)《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1 年修訂)》(2021.12.24 修
正,2022.6.5 實施);
(9)《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2009 年 08 月 27 日修訂);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2.29 修正,2012.7.1 實
施);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12.26 修正,2018.12.26
實施);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8.26 修訂,2020.1.1 實施);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0.12.25 修訂,2011.3.1 實施);
(14)《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實施);
(15)《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實施);
(16)《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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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環境保護法規、規章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682 號令,2017.10.1);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生態環境部令第 16 號,
2021.1.1);
(3)《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2021 修訂版,發改委令
第 49 號);
(4)《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
〔2012〕77 號);
(5)《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務院國發〔2013〕37
號,2013 年 9 月 10 日);
(6)《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務院國發〔2015〕17
號,2015 年 4 月 16 日);
(7)《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務院國發〔2016〕31
號,2016 年 5 月 31 日)
(8)《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第 4 號令,2019 年 1
月 1 日);
(9)《關于加強“未批先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
辦環評〔2018〕18 號,2018 年 2 月 24 日);
(10)《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版,2021.1.1);
(11)《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部令第 23 號),2021.11.30;
(12)《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部令第 48 號);
(13)《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36 號)2021.3.1;
(14)《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發〔2017〕4
號);
(15)《關于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環土壤〔2019〕25
號);
(16)《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華人
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32 號)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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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關于印發〈“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
的通知》(環環評〔2022〕26 號);
(18)生態環境部關于發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名錄》
的公告,公告 2020 年第 54 號,2020 年 11 月 25 日;
(19)《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土壤〔2018〕22 號,
2018 年 4 月 16 日。
2.1.3 地方性法規及政策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新人大公告第 11 號 2018 年,
2018.09.21);
(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準入條件(修訂)》(新環發〔2017〕
1 號,2017 年 1 月);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
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15 號,2019.1.1);
(4)《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
知》,(新政發〔2014〕35 號,2014.04.17);
(5)《關于重點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新疆環保廳
公告 2016 年第 45 號);
(6)《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發
〔2016〕21 號,2016 年 1 月 29 日);
(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
(2017 年 5 月 27 日修訂);
(8)《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環發
〔2017〕75 號;
(9)《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新政發
〔2021〕18 號,2021.2.21);
(1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七大片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新環環評發〔2021〕162 號);
(1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方案》
(巴政辦發〔2021〕3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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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新黨發〔2018〕23 號);
(13)《關于印發新疆自治區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復核劃
分成果的通知》(新水水保〔2019〕4 號);
2.1.4 相關規劃
(1)《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2)《新疆生態功能區劃》(2005 年 7 月 4 日);
(3)《新疆維爾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16.10.24;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
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
(5)《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
(6)《新疆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7)《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 年)》;
(8)《 新 疆 維 吾 爾 自 治 區 巴 音 郭 楞 蒙 古 自 治 州 礦 產 資 源 總 體 規 劃
(2021-2025 年)》;
(9)《若羌縣新材料產業園總體規劃》。
2.1.5 環境保護技術規范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2017.1.1;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2016.1.7;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2018.12.1;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2.3-2018),2019.3.1;
(5)《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2019.3.1;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2019.7.1;
(7)《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21),2021.12.14;
(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2022.1.15;
(9)《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201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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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5025-2012),2013.3.1;
(1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2023.7.1;
(12)《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884-2018),2018.3.27;
(13)《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1 年 6 月 11 日);
(14)《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總則》(HJ942-2018),2018.2.8;
(15)《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爐窯》(HJ1121-2020),
2020.3.27;
(16)《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819-2017)2017.6.1;
(17)《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HJ1209-2021),
2022.1.1;
(18)《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1259-2022)。
2.1.6 其他文件
(1)項目環評委托書;
(2)《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
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山東鴻運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3)《新疆鋰輝石礦選礦工藝試驗研究報告》,礦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4)建設單位提供的其他資料。
2.2 評價目的與原則
2.2.1 評價目的
(1)通過對本項目所在區域自然環境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的基礎上,掌握
環境質量現狀,分析本項目建設的環境限制因素。
(2)通過工程分析明確工程污染源分布與“三廢”排放情況,論述建設項
目特點、污染控制措施的水平與效果。
(3)通過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分析,預測該工程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并提出相應的控制或減少不利影響的措施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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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論述該項目生產工藝的先進性,論述選址及總
圖布置的合理性,并提出相應的調整意見。
(5)從污染物達標排放等方面,論證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及尾礦等固體
廢物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提出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可行,環境影響較小的末
端治理優化方案,為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和建設單位決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2.2 評價原則
(1)采用資料收集及現場實測相結合的方式,查明此項目評價區內大氣環
境、水環境、聲環境、土壤環境及生態現狀,為建設項目提供環境背景和環境承
受能力的資料,作為評價建設項目對評價區影響的依據。
(2)調查并類比分析同類項目主要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物種類、排放量及
濃度。通過專業分析,預測建設項目建成后對評價區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
土壤環境及生態等環境要素的影響。對該建設項目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合
理性進行評估,并提出防止或減輕污染的對策建議。
(3)在項目評價區現狀和影響評價的基礎上,論證其環境、經濟效益,把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統一起來,進行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4)依據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有關環保法規、標準及技術規范,提出科
學、實用、有針對性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為本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企業
的生產管理和環境管理工作以及生態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5)本著公開、公正原則,通過征詢公眾意見和建議,讓公眾的意見和建
議體現在本環評中,并得以落實。
2.3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和評價因子篩選
2.3.1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
本項目的環境影響主要分為施工期和運營期兩個階段,施工期為工程建設及
設備安裝對環境造成的影響;運營期主要是選礦粉塵、設備噪聲、選礦廢水以及
尾礦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經過對本項目生產工藝和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及對
周圍環境狀況的調查,采用矩陣法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因素識別,具體結果見
表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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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表 2.3-1
影響因素識別
影響因素
環境要素
環境
空氣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聲環
境
土壤
環境
生態
環境
風險
物
種
生
境
生物
群落
生態
系統
生物
多樣
性
自然
景觀
施
工
期
土建工程
土地平整
-2D
-1D
-1D
-1D
-1D
-1D
-1C
-1D
-1C
物料運輸
-1D
-1D
設備安裝
-1D
-1D
運
營
期
物料運輸
及堆場
-1C
-1C
-1D
-1C
-1C
-1C
-1C
-1C
-1C
破碎篩分
-2C
-1C
-1C
-1C
浮選選礦
-2C
-1C
-1C
-1C
-1C
-1C
-1C
辦公生活
-1C
-1C
退
役
期
生態恢復
+2C
+2C
備注:1、表中“+”表示有利影響,“-”表示不利影響;2、表中數字表示影響的相對程度,“1”表示
影響較小,“2”表示影響中等,“3”表示影響較大;3、表中“D”表示短期影響,“C”表示長期影響。
2.3.2 評價因子
根據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特征,確定本次評價因子見表 2.3-2。
表 2.3-2
評價因子篩選結果一覽表
環境要素
項目
評價因子
環境空氣 現狀評價
SO2、NO2、PM10、PM2.5、CO、O3、TSP
影響評價
TSP
地下水環
境
現狀評價
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酚、氰化物、砷、汞、六價鉻、總
硬度、鉛、氟化物、鎘、鋰、錳、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高錳酸鹽指
數)、氯化物、硫酸鹽、鉀離子、鈉離子、鈣離子、鎂離子、碳酸根離
子、碳酸氫根離子
影響評價
pH
土壤環境 現狀評價
砷、鎘、銅、鉛、汞、鎳、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
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
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
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2-氯酚、苯并〔a〕蒽、
苯并〔a〕芘、苯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萘、苯胺、硝基苯等 45 項及 pH。
影響評價
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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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要素
項目
評價因子
聲環境
現狀評價
Leq(A)
影響評價
Leq(A)
固體廢物 影響分析
一般固廢、生活垃圾
生態環境 現狀評價
物種、生境、生物群落、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自然景觀等
(項目不涉及生態敏感區和自然遺跡)
影響評價
物種、生境、生物群落、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自然景觀等
環境風險 影響評價
/
2.4 環境功能區劃及評價標準
2.4.1 環境功能區劃
(1)環境空氣功能區劃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的環境空氣質量
功能區分類,項目區所在區域環境空氣功能為二類區,故本項目執行《環境空氣
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的二類區標準。
(2)水環境功能區劃
項目周邊 5km 范圍內無地表水體分布。項目區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質量標
準》(GB/T14848-2017)的地下水水質分類要求,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的區域地下水環境功能為Ⅲ類,
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水質要求;
(3)聲環境功能區劃
項目位于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區,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3 類功能區。
(4)土壤環境功能區劃
本項目位于工業園區內,占地及周圍均為工業用地,土壤環境標準執行《土
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
二類用地篩選值。
(5)生態環境功能區劃
根據《新疆生態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區域屬于(IV)塔里木盆地暖溫荒
漠及綠洲農業生態區,(IV2)塔里木盆地南部和東部沙漠、戈壁及綠洲農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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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態亞區,(65)若羌綠洲沙漠化敏感生態功能區。根據新水水保〔2019〕4 號文
件,本項目所在區域不屬于“兩區”。
2.4.2 環境質量標準
(1)空氣環境質量標準
PM10、SO2、NO2、PM2.5、CO、O3 及 TSP 評價標準選取《環境空氣質量標
準》(GB3095-2012)以及 2018 年修改單中的二級標準濃度限值,詳見下表。
表 2.4-1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序
號
評價因子
二級標準限值(μg /m3)
標準來源
年平均
24 小時
平均
1 小時
平均
1
二氧化硫(SO2)
60
150
500
《環境空氣質量
標準》
(GB3095-2012)
及修改單
2
二氧化氮(NO2)
50
80
200
3 細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 2.5 微米,PM2.5)
35
75
/
4 可吸入顆粒物(粒徑小于等于 10 微米,
PM10)
70
150
/
5
一氧化碳(CO)
/
4000
10000
6
臭氧(O3)
/
160
200
7
TSP
0.2
0.3
/
(2)地下水質量標準
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詳見下表。
表 2.4-2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序號
項目
標準值
1
pH 值
6.5~8.5
17
鋰
≤0.3
2
總硬度
≤450
18
錳
≤0.10
3
氨氮
≤0.5
19
銅
≤1.00
4
六價鉻
≤0.05
20
鋅
≤1.00
5
氯化物
≤250
21
鎳
≤0.02
6
氟化物
≤1.0
22
總鉻
/
7
揮發酚
≤0.002
23
溶解性總固體
≤1000
8
耗氧量
≤3.0
24
鉀
/
9
亞硝酸鹽氮
≤1.00
25
鈉
≤20
10
硫酸鹽
≤250
26
鈣
/
11
硝酸鹽氮
≤20
27
鎂
/
12
氰化物
≤0.05
28
碳酸根
/
13
鉛
≤0.01
29
碳酸氫根
/
14
鎘
≤0.005
/
/
/
15
汞
≤0.001
/
/
/
16
砷
≤0.01
/
/
/
(3)聲環境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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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環境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 3 類標準,晝間 65dB
(A),夜間 55dB(A)。
(4)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執行《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詳見下表。
表 2.4-3《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表 1 篩選值標準
序號
監測項目
單位
標準值
序號
監測項目
單位
標準值
1
pH
無量綱
-
25
1,2,3-三氯丙烷
mg/kg
0.5
2
砷
mg/kg
60
26
氯乙烯
mg/kg
0.43
3
鎘
mg/kg
65
27
苯
mg/kg
4
4
鉻(六價)
mg/kg
5.7
28
氯苯
mg/kg
270
5
銅
mg/kg
18000
29
1,2-二氯苯
mg/kg
560
6
鉛
mg/kg
800
30
1,4-二氯苯
mg/kg
20
7
汞
mg/kg
38
31
乙苯
mg/kg
28
8
鎳
mg/kg
900
32
苯乙烯
mg/kg
1290
9
四氯化碳
mg/kg
2.8
33
甲苯
mg/kg
1200
10
氯仿
mg/kg
0.9
34
間二甲苯+對二甲苯
mg/kg
570
11
氯甲烷
mg/kg
37
35
鄰二甲苯
mg/kg
640
12
1,1-二氯乙烷
mg/kg
9
36
硝基苯
mg/kg
76
13
1,2-二氯乙烷
mg/kg
5
37
苯胺
mg/kg
260
14
1,1-二氯乙烯
mg/kg
66
38
2-氯酚
mg/kg
2256
15
順 1,2-二氯乙烯
mg/kg
596
39
苯并[a]蒽
mg/kg
15
16
反-1,2-二氯乙烯
mg/kg
54
40
苯并[a]芘
mg/kg
1.5
17
二氯甲烷
mg/kg
616
41
苯并[b]熒蒽
mg/kg
15
18
1,2-二氯乙烷
mg/kg
5
42
苯并[k]熒蒽
mg/kg
151
19
1,1,1,2-四氯乙烷
mg/kg
10
43
?
mg/kg
1293
20
1,1,2,2-四氯乙烷
mg/kg
6.8
44
二苯并[a、h]蒽
mg/kg
1.5
21
四氯乙烯
mg/kg
53
45
茚并[1、2、3-cd]芘
mg/kg
15
22
1,1,1-三氯乙烷
mg/kg
840
46
萘
mg/kg
70
23
1,1,2-三氯乙烷
mg/kg
2.8
/
/
/
/
24
三氯乙烯
mg/kg
2.8
/
/
/
/
2.4.3 污染物排放標準
(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項目施工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揚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表 2 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TSP≤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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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粉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規定的 60mg/m3 要求。
(2)廢水排放標準
1)生產廢水
本項目選礦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 200 人,產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
設施處理,處理達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DB65 4275-2019)中用于
生態恢復的污染物排放 C 級標準后排入 400m3 水池冬儲夏灌,用于荒漠生態恢
復灌溉。
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見表 2.4-4。
(3)噪聲排放標準
施工期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
晝間≤70dB(A)、夜間≤55dB(A)。
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 3 類聲環境功能區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
表 2.4-5
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單位:dB(A)
時段
晝間
夜間
施工期
70
55
運營期
65
55
(4)固體廢物標準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9-2020),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23)
中相關要求。
2.5 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范圍
2.5.1 環境空氣
(1)評價等級
本項目為鋰精礦選礦項目,排放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為各類存儲區排放的
粉塵、破碎車間粉塵等。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
(HJ 2.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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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中的推薦模式-AERSCREEN,計算大氣污染物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
Pi 及其地面空氣質量濃度達到標準值的 10%時所對應的最遠距離 D10%,計算
公式及評價工作等級表如下:
Pi=Ci/C0i×100%
式中:Pi——第 i 個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氣質量濃度占標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計算出的第 i 個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氣質量濃
度,μg/m3;
C0i——第 i 個污染物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μg/m3。一般選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質量濃度的二級濃度限值,如項目位于一類環境空氣功能區,應選
擇相應的一級濃度限值;對該標準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 5.2 確定的各評價
因子 1h 平均質量濃度限值。對僅有 8h 平均質量濃度限值、日平均質量濃度
限值或年平均質量濃度限值的,可分別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為 1h 平均質
量濃度限值。
大氣評價工作級別詳見表 2.5-1。
表 2.5-1
評價工作等級
評價工作等級
評價工作分級判據
一級評價
Pmax≥100%
二級評價
1%≤Pmax<10%
三級評價
Pmax<1%
估算模型參數表,見表 2.5-2。
表 2.5-2
估算模型參數表
參數
取值
城市/農村選項
城市/農村
農村
人口數(城市選項時)
<1 萬
最高環境溫度/℃
43.6
最低環境溫度/℃
-27.2
土地利用類型
建設用地
區域濕度條件
干燥氣候
是否考慮地形
考慮地形
是
地形數據分辨率/m
90m
是否考慮岸線熏煙
考慮岸線熏煙
否
岸線距離/km
/
岸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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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3
有組織廢氣污染源參數一覽表
產污
單元 污染物
排氣筒底部中心坐標
排氣筒底部
海拔高度
(m)
排放情況
排放參數
煙
氣
流
速
X
Y
年排放小
時數h
速率
(kg/h)
高度
m
直徑
m
溫度
℃
篩分車
間G2
顆
粒
物
1311
7200
1.715
15
0.6
25
連
續
表 2.5-4
無組織揚塵污染源強
污染源
面源起點
坐標
面源
長度
(m)
面源寬
度
(m)
面源海
拔高度
(m)
溫度
(℃)
與正北
方向的
夾角
年排
放小
時數
排放速
率
(kg/h)
X
Y
原料堆場
200
160
1311
25
80°
7200
2.69
選礦車間
20
50
1310
25
33°
7200
1.10
預測結果見表 2.5-5。
表 2.5-5
主要污染源估計結果統計表
序
號
污染源名稱
污染物
下風向距離
最大濃度mg/m3
占標
率%
1
篩分車間有組織粉塵
(G1)
顆粒物
192m
0.08023
3
原料堆場粉塵(G2)
顆粒物(TSP)
26m
0.0677
4
選礦車間粉塵(G3)
顆粒物(TSP)
35m
0.0612
據上表中的計算結果可知:其中篩分車間中粉塵的最大占標率為 XX%,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導則》(HJ2.2-2018)判定,本項目大氣評價等級為二級。
(2)評價范圍
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根據評價工作等級要求,本
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以項目廠址為中心,邊長為 5km 的矩形區域。
評價范圍見圖 2.5-1。
2.5.2 地表水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T2.3-2018),地表水環境
影響評價工作等級按照影響類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響情況、受納水體環境
質量現狀、水環境保護目標等綜合確定。評價等級判定見下表。
表 2.5-6
地表水水污染型建設項目評價等級判定
評價等級
判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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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排放方式
廢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當量數W/(無量
綱)
一級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級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級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級B
間接排放
本項目屬于污染類建設項目,項目產生的工藝廢水為閉路循環使用,不外排;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地表水評價,確定本
項目地表水影響評價級別為“三級 B”,重點分析運營期水資源的重復利用率及
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可依托性。
2.5.3 地下水
(1)地下水評價等級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附錄A《地
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行業分類表》相關規定,本項目原料堆場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
價項目類別為Ⅰ類,選礦區的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類別為Ⅱ類,其他區域為
Ⅳ類。本項目周邊無集中水源地保護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以外的國家和地方政
府設定的地下水環境相關的其它保護區,也無集中式飲用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
用、備用、應加水源,在建和規劃的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
未劃定準保護區的集中水飲用水水源,其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分散飲用水
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資源(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即項目區
地下水敏感程度屬于“不敏感區”。根據導則中“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表”
及“評價等級的判定依據”,結合項目污染特征及周邊水文地質特點,判定 。
表 2.5-7
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分級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環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在建和規劃的飲
用水水源)準保護區;除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以外的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定的與
地下水環境相關的其它保護區,如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
護區。
較敏感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備用、應急水源,在建和規劃的飲
用水水源)準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未劃定準保護區的集中水式飲用水
水源,其保護區以外的補給徑流區;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資源
(如礦泉水、溫泉等)保護區以外的分布區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級的環
境敏感區a。
不敏感
上述地區之外的其它地區。
注:a“環境敏感區”是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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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環境敏感區。
表 2.5-8
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判定
項目類別
環境敏感程度
Ⅰ
Ⅱ
Ⅲ
敏感
一
一
二
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2)地下水評價范圍
本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二級,根據查詢《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
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表 3 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評價范圍參照表,
二級評價調查面積為 6km2~20km2。本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范圍以項目區為
中心,以項目區邊界沿地下水流向外擴(上游 1km、下游 2km、兩側各 1km)形
成的矩形區域,總計約 XXkm2。評價范圍見圖 2.5-1。
2.5.4 生態環境
(1)生態環境評價等級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判定等級如下:
表 2.5-9 生態環境評價等級判定
序號
導則要求
本項目
a
涉及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世界自然遺產、重要生境時,評價
等級為一級
不涉及
b
涉及自然公園時,評價等級為二級
不涉及
c
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時,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
不涉及
d
根據 HJ2.3 判斷屬于水文要素影響型且地表水評價等級不低于二
級的建設項目,生態影響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
不涉及
e
根據 HJ 610、HJ 964 判斷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響范圍內分布有天
然林、公益林、濕地等生態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生態影響評價
等級不低于二級
不涉及
f
當工程占地規模大于 20km2 時(包括永久和臨時占用陸域和水
域),評價等級不低于二級;改擴建項目的占地范圍以新增占地
(包括陸域和水域)確定
本項目占地規
模小于 20km2
g
除本條a)、b)、c)、d)、e)、f)以外的情況,評價等級為三級
三級
h
當評價等級判定同時符合上述多種情況時,應采用其中最高的評
價等級
已采用
6.1.3
建設項目涉及經論證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具有重要意義的區域時,
可適當上調評價等級
不涉及
6.1.4
建設項目同時涉及陸生、水生生態影響時,可針對陸生生態、水
生生態分別判定評價等級
不涉及水生生
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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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序號
導則要求
本項目
6.1.5
在礦山開采可能導致礦區土地利用類型明顯改變,或攔河閘壩建
設可能明顯改變水文情勢等情況下,評價等級應上調一級
位于若羌縣新
材料產業園內
6.1.6
線性工程可分段確定評價等級。線性工程地下穿越或地表跨越生
態敏感區,在生態敏感區范圍內無永久、臨時占地時,評價等級
可下調一級
不涉及
6.1.7
涉海工程評價等級判定參照 GB/T 19485
非涉海工程
6.1.8
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廠界(或永久用地)范圍內
的污染影響類改擴建項目,位于已批準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內且
符合規劃環評要求、不涉及生態敏感區的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
可不確定評價等級,直接進行生態影響簡單分析
不涉及
由上表可見,本項目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
(2)評價范圍
本項目為選礦廠建設項目,生態影響評價范圍參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22):“6.2.3 礦山開采項目評價范圍應涵蓋開采區及其影
響范圍、各類場地及運輸系統占地以及施工臨時占地范圍等”確定。項目區周邊
不涉及生態敏感區,本次環評以項目區占地范圍邊界外擴 1km 確定為本次環評
生態影響評價范圍,詳見圖 2.5-1。
2.5.5 聲環境
(1)評價等級
本項目位于若羌縣新材料產業園內,所處區域現狀為 3 類功能區,根據《環
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21)的規定,聲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
三級。
(2)評價范圍
廠區四周邊界外 1m 范圍內。評價范圍見圖 2.5-1。
2.5.6 土壤環境
(1)評價等級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污染
影響型建設項目占地規模分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
5hm2),建設項目占地主要為永久占地。本項目永久占地面積 99110m2,屬于“中
型”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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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建設項目所在地周邊的土壤環境敏感程度分為敏感、較敏感、不敏感,其敏
感程度分級見表 2.5-10,污染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表 2.5-11。
表 2.5-10
污染影響型敏感程度分級表
敏感程度
判別依據
敏感
建設項目周邊存在耕地、園地、牧草地、飲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區、學校、醫
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土壤環境敏感目標
較敏感
建設項目周邊存在其他土壤環境敏感目標的
不敏感
其他情況
表 2.5-11
污染影響型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表
占地規模
評價工作等級
敏感程度
Ⅰ類
Ⅱ類
Ⅲ類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級
一級
一級
二級
二級
二級
三級
三級
三級
較敏感
一級
一級
二級
二級
二級
三級
三級
三級
-
不敏感
一級
二級
二級
二級
三級
三級
三級
-
-
注:“-”表示可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根據導則附錄 A,本項目為鋰礦選礦項目,屬于采礦業中的“金屬礦”,屬
于Ⅰ類項目;項目新增總占地面積 99110m2,占地類型為“中型”,本項目屬于
污染影響型項目;選礦廠場地周邊無耕地、園地、飲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區、學校、
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土壤環境敏感目標,項目區周邊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
感”,故判斷本工程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
(2)評價范圍
本項目土壤評價范圍為項目區以及項目區外 0.2km 范圍內。
2.5.7 環境風險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本項目在生產、
使用、儲存過程中不涉及環境風險物質,Q<1,項目區位于若羌縣新材料產業
園內,大氣環境敏感程度為“環境低敏感區”,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區為“低敏
感”,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區為“低敏感”,因此,本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為Ⅰ,
評價工作等級為“簡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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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6 評價時段與評價重點
評價時段包括施工期、運營期、退役期三個時段,其中以施工期和運營期為
主。經對項目區域自然地理、環境現狀和社會經濟的調查研究及工程排污特點的
分析,確定評價工作的重點如下:
(1)工程分析;
(2)污染源確定及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可靠性分析。
2.7 評價方法
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采用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以量化評價為
主。采用資料收集﹑現場調查、現狀監測和類比分析的方法對本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區內的自然環境、空氣質量﹑聲環境﹑水環境等進行評價和分析,在工程分
析的基礎上,識別制約本項目生產的主要環境因素,以及如何采取生態保護措施
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次環境評價使用的評價方法見表 2.7-1。
表 2.7-1
評價內容一覽表
序號
項目
采用方法
1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方法
矩陣法
2
環境現狀調查
收集資料法、現場調查法、現狀監測
3
工程分析
類比分析法、查閱參考資料法、產污系數法
4
影響評價
類比分析法、數學模式法、物理模型法
2.8 控制污染與環境保護目標
2.8.1 污染控制目標
控制項目施工期、運營期及退役期的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的產生和排放,
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氣、廢水及噪聲必須加以治理,在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基礎上,
通過加強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指標。同時排放的固
廢也應妥善處置,防止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廢水循環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預處理后,輸送至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尾礦依托若羌新材料
產業園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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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位于若羌縣新材料產業園內,評價區內無常駐居民,無生態敏感區、
旅游資源等任何環境敏感目標。結合工程特點,確定本評價區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為該地區的地下水環境、生態環境、聲環境、環境空氣等。
(1)大氣環境
保護評價區環境空氣,保證不因本項目而降低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級別-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要求。應確保評價
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不受本項目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明顯影響。
(2)聲環境
控制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 3 類標準,避免對廠址區域造成噪聲污染。確保本項目區域聲環境依舊滿足《聲
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 3 類區要求。
(3)地下水環境
保護廠址上游及下游區域地下水水質,保證不因本項目而降低區域地下水環
境質量現狀級別-《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Ⅲ類標準。
(4)環境風險保護目標
降低環境風險發生概率,保證環境風險發生時能夠得到及時控制,保護周圍
企業職工及環境敏感點人群。
(5)生態
保護廠址區生態環境,加強綠化,將生態環境影響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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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項目概況及工程分析
3.1 本項目概況
3.1.1 基本信息
(1)項目名稱: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
目配套磨浮項目;
(2)建設單位: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項目所在區域行政區劃隸屬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
羌縣,位于若羌縣新材料產業園內的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酸鋰廠區西
南角,項目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 E88°18′37.024″;北緯 N38°55′50.983″。
項目區南側、西側為廠區道路,北側為預留區域,東側為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碳酸鋰酸化和焙燒區域。詳見圖 3.1-1 項目地理位置圖、項目周邊位置關
系詳見圖 3.1-2。
(5)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 140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581 萬元;
(6)建設周期:項目建設周期為 12 個月;
(7)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項目新增勞動定員 200 人,年工作 300d。破碎
工段每天工作 2 班,每班 8 小時,磨礦、浮選、脫水每天工作 3 班,每班 8 小時。
3.1.2 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總占地面積 99110m2,建設年處理能力 180 萬噸/年磨浮項目,分兩
期建設,其中一期為 90 萬噸/年,二期為 90 萬噸/年。建設內容主要有料場、破
碎篩分系統、磨浮及濃縮系統、產品脫水,配電室、庫房等生產輔助設施及生活
辦公設施。項目尾礦排放依托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
建設規模:長石伴生鋰礦石處理量:1800000 噸/年。
表 3.1-1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一、生產規模
1
長石伴生鋰礦石
t/a
1800000
二
年操作時間
h
7200
300d
三、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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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備注
1
長石伴生鋰礦石
t/a
1800000
2
碳酸鈉
t/a
9684
3
氫氧化鈉
t/a
1350
4
氯化鎂
t/a
126
5
EM-PN5
t/a
3780
6
聚丙烯酰胺
t/a
126
7
聚合氯化鋁
t/a
9522
四、產品及副產品
1
鋰精礦
t/a
234000
2
細長石粉
t/a
654588
3
粗長石粉
t/a
925668
4
鋰渣
t/a
10152
5
鉭鈮錫精礦
t/a
180
五、公用動力消耗
1
電
kWh/a
59400000
2
水
m3/a
414000
六
運輸量
t/a
3973176
1
運入量
t/a
1824588
2
運出量
t/a
2148588
七
占地面積
m2
99110
八
項目定員
人
200
九
項目總投資
萬元
14000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詳見下表。
表 3.1-2
工程內容一覽表
工程
項目
主要建設內容
備注
主體
工程
破碎車間
粗碎車間、中細碎車間、篩分車間等,設有顎式破碎機、
中碎圓錐破碎機、細碎圓錐破碎機、圓振篩等,以及 1#、
2#、3#、4#運輸皮帶
新建單層
鋼結構廠
房
磨浮車間
設有粉礦倉、球磨機、渣漿泵、分級旋流器、毛毯選礦
機、搖床、強力攪拌機等
輔助
工程
濃密機
位于磨浮車間北部,面積約 2300m2
新建
循環水槽
位于項目區北部,占地約 1400m2,用作選礦廢水回用
新建
壓縮空氣系統
廠區設置獨立的空壓機房,設計選用風冷螺桿式空壓機
2 臺,流量為 16m3/min,排氣壓力 0.80MPa,功率 90kW。
系統配空氣干燥器 1 臺,流量為 2.6m3/min,壓力為
0.80MPa。壓縮空氣儲氣罐 2 臺,儲氣罐容積分別為
15m3、2m3
新建
通風系統
通風方式一般采用自然通風,當自然通風達不到衛生或
生產工藝要求時,則采用機械通風或自然通風與機械通
風相結合的方式通風。破碎車間、磨浮車間、鋰精礦和
尾礦倉庫設離心式屋頂風機或邊墻式排風機
新建
分析化驗室
依托廠區分析化驗室
依托
辦公生活區
依托廠區宿舍、食堂及辦公用房
依托
公用
工程
給水工程
工程總用水量 414000m3/a。
供水依托園區碳酸鋰項目已建供水系統。
本項目位于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園區已配套水源及集中
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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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項目
主要建設內容
備注
供水管網,本項目所在區域已經建設了供水管網并在本
項目附近預留接口
排水工程
場地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暗管排水系統排
水;廠區排水系統分為生產排水系統、雨水系統及事故
水系統
新建
供電工程
從碳酸鋰項目成品包裝車間 10kV 區域引入現場配電
室,配電室設置變壓器 3 臺,總計年用電量 5940 萬 KWh
依托
供熱工程
供熱主要用于車間采暖,采用蒸汽供熱,廠房內設置散
熱器。蒸汽接自本項目北側碳酸鋰廠天然氣鍋爐房,接
出管徑為 DN150。
依托
道路工程
道路采用級配碎石路面,主要為原料庫、破碎車間、磨
浮車間、濃密機及循環水槽與周邊相鄰建筑之間的道路
等,道路兩側設置隔離綠化帶
新建
綠化工程
本項目辦公生活區為集中綠化區,廠區道路兩側植樹種
草,綠化系數不低于 5%
新建
儲運
工程
鋰精礦堆場
位于項目區南部,面積約 7750m2
新建
原礦堆場
位于項目區西南部,面積約 19850m2
新建
物料間
存放工藝所需的碳酸鈉、氫氧化鈉、氯化鎂表面活性劑、
捕收劑等
新建
物料運輸
本項目 物料均采 用汽車運 輸,全年 貨物運輸 量為
3973176t,其中運入量為 1824588t,運出量為 2148588t
新建
環保
工程
廢水處理工程
生產廢水經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
新建、依托
廢氣治理工程
粗碎、中細碎、篩分等工序各產塵點通過采取密閉、噴
霧降塵或機械除塵的綜合措施。機械除塵系統選用效率
大于 99.9%的高效除塵器
新建
噪聲治理工程
選用低噪聲設備、采用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
新建
固廢處置工程
本項目副產品礦為粗細長石粉,廣泛應用于陶瓷坯料、
陶瓷釉料、玻璃、電瓷、研磨材料等工業部門及化肥行
業
外售
環境風險
1)大氣環境風險防范措施①優化平面布局;②碳酸鈉、
氫氧化鈉、氯化鎂等存儲區采用水泥地面底部鋪設
HDPE 防滲膜,并設置圍堰;2)水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循環用水、雨污分流;3)嚴格管控入庫尾料的含水率
等指標。編制突發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與新
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碳酸鋰廠應急預案實現聯動
等
新建
依托
工程
尾礦庫
尾礦依托若羌新材料產業園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
依托
3.1.3 產品方案
本項目主要產品品種及數量見下表。
表 3.1-3
主要產品及產量一覽表
序號
產品
產量(t/a)(干品重量)
備注
1
鋰精礦
234000
2
細長石粉
654588
3
粗長石粉
92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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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0991-3656057
4
鋰渣
10152
5
鉭鈮錫精礦
180
3.1.4 主要原料及產品成分分析
表 3.1-4
長石伴生鋰礦石化學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S
K2O
Na2O
Al2O3
含量(%)
0.80
0.0124
0.0076
0.082
2.49
3.49
15.83
元素
MgO
SiO2
TFe
P2O5
BeO
MnO
CaO
含量(%)
0.04
75.34
0.94
0.22
0.055
0.091
0.28
表 3.1-5
鋰精礦化學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Mn
K2O
Na2O
CaO
含量(%)
4.00
0.0227
0.0111
0.18
1.02
0.63
1.43
元素
MgO
SiO2
TFe
P
BeO
Rb
Cs
含量(%)
0.19
58.15
2.46
2.52
0.046
0.024
0.026
元素
Sn
/
/
/
/
/
/
含量(%)
0.56
/
/
/
/
/
/
表 3.1-6
長石粉化學成分分析
元素
LiO2
Ta2O5
Nb2O5
Mn
K2O
Na2O
CaO
含量(%)
0.28
0.0041
0.0005
0.01
2.42
3.98
0.21
元素
MgO
SiO2
TFe
P
BeO
Rb
Cs
含量(%)
0.05
78.88
0.95
0.12
0.081
0.084
0.041
元素
Sn
/
/
/
/
/
/
含量(%)
0.024
/
/
/
/
/
/
3.1.5 動力消耗
表 3.1-7
動力消耗一覽表
序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消耗定額(噸鋰精礦)
消耗量
備注
小時
年
1
電
380/220V
kWh
253.85
8250
59400000
/
2
水
0.4MPa、32℃
m3
1.54
50
414000
/
3.1.6 主要設備一覽表
本項目主要設備詳見表 3.1-7。
表 3.1-7
動力消耗一覽表
序
號
設備名稱
主要技術
規格
型號
消耗定額(噸
鋰精礦)
單
位
數
量
備注
一 破碎工序
1
棒條式給料機
6.3kw
GZT1450
臺
2
1
棒條式給料機
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套磨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30
0991-3656057
序
號
設備名稱
主要技術
規格
型號
消耗定額(噸
鋰精礦)
單
位
數
量
備注
GZT1450
GZT1450
2
顎式破碎機
PEC110
160kw
PEC110
臺
2
2
顎式破碎機
PEC110
3
圓錐破碎機
WH1440
250kw
WH1440
臺
2
3
圓錐破碎機
WH1440
4
圓錐破碎機
WH660
315kw
WH660
臺
2
4
圓錐破碎機
WH660
5
雙層圓振動篩
1YKR3073
30kw
1YKR3073
臺
2
5
雙層圓振動篩
1YKR3073
6
1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000*58m
45kw
B1000*58m
臺
2
6
1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000*58m
7
2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200*12m
15kw
B1200*12m
臺
2
7
2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200*12m
8
3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200*43m
45kw
B1200*43m
臺
2
8
3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200*43m
9
4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000*42m
30kw
B1000*42m
臺
2
9
4 號膠帶運輸送機
B1000*42m
10
5 號膠帶運輸送機
B800*25m
15kw
B800*25m
臺
2
10
5 號膠帶運輸送機
B800*25m
11
6 號膠帶運輸送機
B800*62m
45kw
B800*62m
臺
2
11
6 號膠帶運輸送機
B800*62m
12
除塵器
55kw
臺
2
12
除塵器
13
除塵器
75kw
臺
2
13
除塵器
14
電動單梁起重機
Q=5t
12kw
Q=5t
臺
1
14
電動單梁起重機
Q=5t
15
智能選礦系統
304.5kw
套
2
15
智能選礦系統
二 磨選工序
16
膠帶運輸機 TD75
11kw
TD75
臺
4
16
膠帶運輸機 TD75
17
皮帶給料機
3kw
臺
8
17
皮帶給料機
18
球磨機 MQ3660
1250kw
MQ3660
臺
6
18
球磨機 MQ3660
19
電子皮帶秤
ICS-JP3-800
ICS-JP3-800
臺
4
19
電子皮帶秤
ICS-JP3-800
20
渣漿泵
132kw
臺
8
20
渣漿泵
21
水力旋流器 FX500
×6
FX500×6
組
2
21
水力旋流器 FX500
×6
22
高剪切攪拌桶
XB4045
90kw
XB4045
臺
12 22
高剪切攪拌桶
XB4045
23
XCF-40
75kw
XCF-40
臺
14 23
XCF-40
24
KYF-40
55kw
KYF-40
臺
27 24
KYF-40
25
XCF-16
45kw
XCF-16
臺
6
25
XCF-16
26
KYF-16
30kw
KYF-16
臺
12 26
KYF-16
27 與浮選機配套的鼓 風
機
280kw
臺
6
27 與浮選機配套的鼓 風
機
28
slon2500 強磁選機
104.5kw
slon2500
臺
2
28
slon2500 強磁選機
三 濃縮脫水系統
29
精礦泵
15kw
臺
6
29
精礦泵
30
帶式過濾機
22kw
DU-60m2
/3000
臺
3
30
帶式過濾機
31
帶式過濾機
37kw
DU-100m2
/4000
臺
1
31
帶式過濾機
32
配套真空泵
185kw
臺
3
32
配套真空泵
33
配套真空泵
250kw
臺
1
33
配套真空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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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格潤特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31
0991-3656057
序
號
設備名稱
主要技術
規格
型號
消耗定額(噸
鋰精礦)
單
位
數
量
備注
34
精礦皮帶輸送機
11kw
臺
3
34
精礦皮帶輸送機
35
渣漿泵
200HWCP-R(流程
650m3/h,揚程 35m)
132kw
臺
4
35
渣漿泵
200HWCP-R(流程
650m3/h,揚程 35m)
36
水力旋流器
FX150-PU-B×20
FX150-PU-B
×20
組
3
36
水力旋流器
FX150-PU-B×20
37
脫水篩 ZKX3061
44kw
ZKX3061
臺
2 0.37
脫水篩 ZKX3061
38
尾礦皮帶輸送機
11kw
臺
2
38
尾礦皮帶輸送機
39 濃縮池Ф45m(細粉 長
石)
臺
1
39 濃縮池Ф45m(細粉 長
石)
40
儲水池Ф10m
個
8
40
儲水池Ф10m
41
渣漿泵
110kw
臺
10 41
渣漿泵
42
800/2000 壓濾機
14.7kw
臺
12 42
800/2000 壓濾機
43
螺桿空壓機
90kw
臺
3
43
螺桿空壓機
44
回水泵
132kw
臺
4
44
回水泵
45
渣漿泵
37kw
臺
4
45
渣漿泵
46
液下泵
18.5kw
臺
8
46
液下泵
3.1.7 總平面布置
本項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內,項目用地范圍面積 99110m2。
本項目新建內容為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 萬噸/年電池級碳酸鋰項目配
套磨浮項目破碎車間、磨浮車間、配電房、原礦堆場、濃密機區域、循環水槽區
域、鋰精礦和長石礦儲存區域等。
總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場地,在滿足生產工藝前提下,結合自然地形,因地制
宜,整個廠區功能分區明確,布置緊湊合理,力求節約廠區面積。既考慮了本期
工程的合理、集中、緊湊及使用方便。
新建項目物料運輸以汽運為主,裝置四周設環形通道,采用水泥路面,可滿
足消防、人流的要求。
本項目整體位于碳酸鋰廠區的西南角,占地面積 99110m2,南側、西側為廠
區道路,北側為預留區域,東側為碳酸鋰酸化和焙燒區域。
具體布置詳見附圖廠區總平面布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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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2.8 依托尾礦庫
(1)尾礦庫
項目庫容從原有尾礦庫基礎上擴建至900.0216×104m3,工程內容主要包含尾
礦壩、攔砂壩、排水井、排水管、截洪排水溝、回水池、防滲設施等的建設。
根據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1:2000實測地形圖,按照本
設計方案,最終堆筑標高至1405m,總庫容900.0216×104m3,考慮分層堆積中抑制
揚塵需要拋尾廢石覆蓋和庫內運輸道路路基廢石填方,尾礦庫利用系數為0.9,有
效庫容約820.02×104m3。
3.2.9 廠內外運輸
(1)廠外運輸量及運輸方式
本工程全年總運輸量為180萬t,其中運入量為90.5萬t、運出量為90萬t。運輸
工具以汽車為主。本工程依托社會車輛進行原料及產品的運輸。全廠運輸量詳見
表3.2-9全廠運輸量表。
表3.2-9全廠運輸量表
序號
貨物名稱
運距(km)
運輸量(萬t/a)
運輸方式
備注
一
運入
1
復鋰尾礦
35
90
汽車
2
各種原料
200
0.5
汽車
二
運出
1
鋰精礦
800
6
汽車
甘肅酒泉市
2
鋰精粉
150
12
汽車
若羌縣
3
再選尾礦
3.05
72
汽車
合計
/
90
/
/
(2)廠內運輸方式
廠內運輸量采用皮帶、溜槽運輸。
3.2.10 輔助工程
(1)給排水
1)給水
①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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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項目新鮮水由若羌縣新材料產業園供水工程管道供給至項目區,年設計最
大供水量263.5萬m3。目前已建項目用水量12萬m3/a,剩余供水能力余量251.5萬
m3,本項目年新鮮水用量10.65萬m3/a。該供水工程水源可以保障本項目生產生活
用水需求。
②水量
本工程總用水量為1968.9m3/d,生產用水量為1944m3/d,其中生產新鮮水用
量為291.6m3/d,生產循環用水量為1654.4m3/d,循環水利用率85%,生活新鮮水
用水量為4.9m3/d,灑水降塵用水20m3/d。本工程消防、消火栓流量12L/s,火災延
續時間2小時,一次消防總用水量為86.4m3。
2)排水
本工程生產用水循環使用,閉路循環不外排,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
為3.92m3/d,1430.8m3/a。生活污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用于荒
漠灌溉,不外排。
(2)供電工程
工程區用電可直接接入現有的供電系統,能夠滿足項目所需。項目總用電負
荷為800萬千瓦時/a。
(3)通風
地面生產系統建筑物如皮帶運輸機等,一般采用自然通風。本工程選礦工藝
為磁選加重力分選,選礦過程中不添加任何輔助藥劑,破碎車間污染物主要為粉
塵污染。磨礦、篩分車間采用自然進風、機械排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風。通風
設備選用出風口帶自垂百葉和防雨罩的側壁式通風換氣扇或軸流風機。換氣次數
按有關規定執行。換氣扇或軸流風機電機為防爆型。為了抑制粉塵擴散,保證室
內安全生產環境和生產人員的身體健康,對有粉塵產生的地方,在工藝環節上首
先考慮加以密閉,并輔以灑水抑塵或機械除塵措施。
(4)采暖
本工程年工作日數為300天,冬季不生產,正常生產過程無需供暖,項目不
設供暖設備。生活區采用空調,員工洗浴采用電熱水器。
3.2.11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
項目綜合技術經濟指標詳見表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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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2.12 尾礦庫依托可行性分析
根據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1:2000實測地形圖,按照本
設計方案,最終堆筑標高至1405m,總庫容900.0216×104m3,考慮分層堆積中抑制
揚塵需要拋尾廢石覆蓋和庫內運輸道路路基廢石填方,尾礦庫利用系數為0.9,有
效庫容約820.02×104m3。
根據選廠每年尾礦排出量為81×104m3/a,設計尾礦庫可供該選廠尾礦堆存10a。
擴建尾礦庫總體運行工藝為庫尾式尾礦排礦筑壩法,即尾礦砂經脫水壓濾后
形成含水率小于20%的干砂,運送至尾礦庫庫尾,從庫尾開始堆筑,逐步向下游
推進。全庫區(包含截滲壩庫區)鋪設兩布一膜防滲層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
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標準要求。本項復選尾礦為屬于I
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脫水壓濾后含水率小于15%,由自卸車拉運至擬擴建尾礦
庫排放,符合尾礦庫入庫要求。
綜上,本項目復選尾礦依托新疆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擬擴建干
排尾礦庫可行。
3.3 工程分析
3.3.1 施工期工程分析
3.3.1.1 施工期工藝流程圖及產污節點
施工期工程內容包括:選礦車間、脫水車間、干排車間、成品庫、汽修間、
機修間、配電室、300m全封閉輸送廊道、危廢暫存庫及蓄水池等,以上建筑物均
為彩鋼板房,事故池土方工程已完成,需采取防滲措施。
根據施工期的建設內容,施工期工藝及污染工序見圖 3.3-1。
3.3.1.2 施工期項目污染源分析
(1)廢氣污染源
對本項目施工期而言,施工期間的廢氣主要來自新建工程土建施工階段,按
起 塵的原因可分為風力起塵和動力起塵。其中風力起塵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
材 (如黃 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區表層浮塵由于天氣干燥及大風,產生風力
揚塵; 動力起 塵,主要是在土方的挖掘及挖土機裝載、建材包括白灰、水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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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子等搬運、 裝卸及 攪拌的過程中,由于外力而產生的塵粒再懸浮而造成,其中施
工及裝卸車輛造成的揚塵最為嚴重。
①施工場地揚塵
施工場地揚塵主要來自建筑施工過程和建筑材料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大量含
沙塵埃。據同類工程實際監測結果,施工作業場地近地面粉塵濃度可達
1.5~30mg/m3。
②其他廢氣
以柴油為燃料的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會產生一定
量廢氣,包括 CO、NOx、SO?等,由于產生量不大,在此不作估算。
(2)施工期廢水污染源
施工期間產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排入廠區現有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系統處
理后,用于荒漠灌溉。
施工期生產廢水主要為骨料沖洗廢水和混凝土養護澆灌廢水。
a.骨料沖洗廢水:主要污染物為 SS,經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
b.混凝土澆灌養護廢水:產生于混凝土澆筑、養護等過程,封閉混凝土中水分
不 蒸發外逸,水泥依靠混凝土中水分完成水化作用。施工期間生產廢水還包括堿
性混凝 土養護廢水,養護 1m3混凝土產生養護廢水 0.35m3,采取中和沉淀處理后
回用。混凝土養護廢水應采用草簾噴灑浸濕方式養護,禁止采用漫灌,以控制廢
水產生量。
(3)施工期噪聲污染源
施工期噪聲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以及部分設備安裝過程中產
生的噪聲。施工期機械的單體聲級一般均在 80dB(A) 以上,這些設備的運轉將
影響施工場地周圍區域聲環境的質量。各施工階段的主要噪聲源及其聲級(1m 處)
見表3.3-1,各交通運輸車輛噪聲見表3.3-2。
另外在多臺機械設備同時作業時,各臺設備產生的噪聲會產生疊加。根據類比
調查,疊加后的噪聲增值約 3-8dB(A),一般不超過 10dB(A)。設備安裝噪聲
屬于不連續噪聲源,噪聲源多位于室內,噪聲源強相對于施工機械及運輸車輛較小。
(4)施工期固體廢棄物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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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本項目施工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新建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土石方、施工建筑
垃圾、廢棄的包裝材料、工人產生的生活垃圾等。
土石方:本項目大部分土石方工程均已完工,產生的土石方均回用于尾礦庫筑
壩、 道路筑基以及場地平整。新建工程開挖產生的土石方量較少,可全部回用回
填平整場地。
施工建筑垃圾:本項目大部分已建成,計劃建設總建筑面積為 41375m2, 建
設施工建筑垃圾按每平方米 0.05t(每噸按 0.25m3 計),則施工建筑垃圾量約為
517.19m3。
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單位或承建單位外運至最近的建筑垃圾填埋點進行安全
填埋。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縣環境衛生中心進行處理。
3.3.2 運營期工程分析
3.3.2.1工藝流程
本項目原礦石在礦山破碎、篩分至-6mm后由自卸車運至本選礦廠進行鋰礦選
別。
本項目選礦工藝流程:上料→鋰選別→鋰選別,最終選出鋰精礦。
鋰選別:由鏟車將碎礦送入原料倉,通過料倉下電動給料機和帶式輸送機給入
球磨機進行磨礦。磨礦后給入第一段強磁選機進行磁選,然后進入第二段磁選機進
行磁選,再進入第三段磁選機進行磁選,選出的磁性礦進入高頻篩分機進行分級,
篩上料回到球磨機進行再磨礦,篩下物料進入磁選柱進行精選,提升品位,進一步
選礦后的物料進入真空過濾機壓濾后形成鋰精礦,鋰精礦由皮帶機送至鋰精礦庫。
具體工藝流程如下:
(1)篩分和初步磁選
原礦石在礦山破碎、篩分至-6mm后通過皮帶輸送至振動篩進行篩分,不符合
要求的物料回到磨礦機進行再次磨礦,符合粒徑要求的物料進入到初步磁選環節。
(2)鋰選
鋰選尾礦由皮帶輸送機送入球磨機內進行一級球磨,采用濕法磨礦,以水為介
質進行研磨,磨好的粉礦漿進入強磁選機進行分選,磁選后的尾礦進入選鋰室,符
合要求的物料進入旋流器;之后進行二級球磨,二級球磨后進入強磁選機,選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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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的尾礦進入選鋰室,符合要求的物料進入旋流器,之后再通過中磁選、弱磁選、淘
洗機最終產生鋰精粉,上述過程每個環節的尾礦都進入選鋰室進行選鋰。
(3)選鋰室
尾礦礦漿進入選鋰室后通過提升,進入螺旋溜槽,利用離心力的作用實現尾礦
中鋰礦的分離。經螺旋溜槽選下來的鋰精粉通過干磁選機再選一遍,選完的物料經
沸騰爐烘干脫水后得產品鋰精粉,暫存于鋰礦庫中。
(4)尾礦干排工藝
本項目采用尾礦干排工藝,經本選礦工藝最終產生的尾礦漿進入旋流器,旋流
器上層清液進入濃密機濃縮后再由振動脫水篩處理,由脫水篩處理后的尾礦在經過
壓濾機壓濾后排出含水率小于20%的尾礦,旋流器底部渣漿直接進入干排車間壓濾
機壓濾后排出含水率約小于20%的尾礦,尾礦由自卸車裝載,拉運至尾礦庫排放。
工藝流程圖見圖3.3-2。
3.3.2.2 產污環節分析
(1)廢氣
本項目采用“磁選+重選 ”,通過密閉輸送廊道將原料鋰選尾礦送至選礦車間,
隨后通過磨礦、分級、磁選、品位提升等工段從尾礦中提取鋰精礦,選鋰過程中產
生的尾礦通過管道輸送至選鋰室,通過重選+干式磁選的方式選出鋰精礦;選礦全
過程為濕法磁選過程,粉塵排放量較少。本項目鋰精粉烘干采用液化石油氣加熱,
加熱過程中會產生一定廢氣。
因此,運營期廢氣主要來自破碎篩分過程產生的粉塵,原料堆場、廢料堆場產
生 的揚塵,原料、尾礦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揚塵以及液化石油氣燃料儲罐無
組織廢氣等。各產污環節污染因子分析如下:
(2)廢水
1)生產廢水
生產廢水主要為水選車間選礦廢水,主要污染物為 SS, 選礦廢水沉淀處理后
全部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經廠區現有生活廢水經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后,用于荒漠
灌溉,冬季貯存于400m3冬儲池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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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球磨機、分級機、磁選機、攪拌設備和泵類等設備,單個
噪聲源源強不超過 95dB(A),均為連續性作業。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 一般固廢和生活垃圾。危險廢物主要
為運營期機械設備維護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 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選礦產生
的復選尾礦、沉淀池底泥、布袋除塵器收塵以及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
泥。
1)項目危險廢物類別及處置措施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維護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的廢
礦 物油,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廢
物類別為 HW08廢 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廢物代碼為 900-249-08 其他生產、銷
售、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及沾染礦物油的廢棄包裝物。集中收集至本項目新
建危廢暫存間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
2)項目一般固廢類別及處置措施
一般固體廢物主要為選礦產生復選尾礦、沉淀池底泥、布袋除塵器收塵以及地
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泥。
根據《一般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GB/T39198-2020),選礦產生的復選尾礦
屬于“29采礦業產生的其他尾礦,代碼081-001-29黑色金屬礦采選過程中產生的尾
礦”;布袋除塵器收塵屬于“66工業粉塵 081-001-66 黑色金屬選礦過程中產生的工
業粉塵”;沉淀池底泥屬于“61無機廢水污泥,代碼081-001-61 黑色金屬選礦行業生
產過程中產生的無機廢水污泥”;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屬于“62有機
廢水污泥,代碼462-001-62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水污泥”。
本項目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集中收集后回用于選礦。選礦產生的復選尾礦及
沉淀池底泥由自卸車拉運至尾礦庫排放。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集中
收集后拉運至若羌縣環境衛生中心服務范圍內交其進行處理。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縣環境衛生中心統一清運。
3.3.2.3 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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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1)物料平衡
本工程物料平衡表見表 3.3-5。
(2)鋰金屬平衡
本工程鋰金屬平衡表見表 3.3-6。
(3)水平衡
本工程水平衡見圖3.3-2。
3.3.3 污染源分析
根據《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準則》(HJ884-2018),污染源源強核算
可采用實測法、物料衡算法、產污系數法、排污系數法、類比法、實驗法等方法。
本項目為新建黑色金屬選礦項目,源強核算主要采用產排污系數法、類比法等。
項目主要污染源為機械設備及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
粉塵、烘干爐廢氣、尾礦、廢料、廢機油,生活區產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3.3.3.1 大氣污染源
在建設期,由于地基開挖,在不良氣象條件下,本工程有少量粉塵排放,通
過采取灑水降塵、禁止在不良氣象條件下施工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粉塵無組織
排放量。
在運營期,本工程采用“振動+磁選 ”,通過輸送皮帶將鋰選尾礦輸送至選礦
車間,隨后通過磨礦、分級、磁選、品位提升等工段從尾礦中提取鋰精礦,選鋰
過程中產生的尾礦通過管道輸送至選鋰室,通過離心分離+干式磁選的方式選出
鋰精礦; 選礦全過程為濕法磁選過程,粉塵排放量較少,生產期粉塵主要來自
破碎車間進料過程、 破碎過程、原料尾礦的堆存、裝卸及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粉
塵,原料堆場、廢料堆場、尾礦庫及尾礦回填過程產生的揚塵。
(1)有組織廢氣
磨礦、篩分、干選處設置3個集氣罩匯到一個布袋除塵器,布袋除塵器風量
是3*20000=60000m3 /h,除塵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
1)篩分粉塵
本項目產生粉塵的進料口均為半封閉式作業;篩分過程中物料轉運采用封閉
式皮帶輸送機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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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在給料機進料口上方安裝集氣罩,進料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
處理達標后經15m高排氣筒(P1)排放,風機風量20000m3/h。
在磨礦機、分級機進料口上方安裝集氣罩,經集氣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塵器
處理達標后經15m高排氣筒(P1)排放,風機風量20000m3/h。
以上集氣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塵器除塵效率99%(注:《排放源統計調
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2021版)中“0810鋰礦采選行業系數手冊”中布
袋除塵器除塵效率95%,因為本項目須滿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行業環境準
入條件(修訂)》中金屬礦采選行業中破碎篩分工序除塵效率>99%的要求,故
本次環評要求建設單位采用布袋除塵器除塵效率99%以上的濾袋材料)。
經估算可知:本項目磨礦原料量為90萬噸,按0.01%產塵量核算,磨礦工段
集氣罩收集效率按90%計,袋式除塵器處理風量為20000m3 /h,粉塵有組織顆粒
物產生量為81t/a,排放速率11.25kg/h,排放濃度563mg/m3,除塵效率按達99%計,
有組織排放量為0.81t/a,排放速率0.112kg/h,排放濃度5.63mg/m3,可以達到《鋰
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
濃度限值顆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篩分工段集氣罩收集效率按90%計,袋式除塵器處理風量為20000m3 /h,粉
塵有組織顆粒物產生量為72.30/a,排放速率10.13kg/h,排放濃度506.26mg/m3,
除塵效率按達99%計,有組織排放量為0.72t/a,排放速率0.103kg/h,排放濃度
5.06mg/m3,可以達到《鋰礦采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中表
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顆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2)干選廢氣
磨礦篩分后進入干式磁選工序,磁選工段位于篩分車間內,干式磁選過程主
要在磁選機處產生粉塵。本項目預計共選出鋰精礦12萬噸;產生的粉塵經集氣罩
收集后,通過管道進入布袋除塵器進行除塵,除塵后由高15m的排氣筒(P4)排
放。集氣罩收集效率按90%計,袋式除塵器處理風量為20000m3 /h,除塵效率可
達99%。
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2021版)中“0810鋰
礦采選行業系數手冊”進行源強核算。本項目磁選粉塵產污系數表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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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估算:集氣罩收集效率按90%計,袋式除塵器處理風量為20000m3 /h,干
選 粉 塵 有 組 織 顆 粒 物 產 生 量 為 18.468t/a , 排 放 速 率 25.65kg/h , 排 放 濃 度
1282.5mg/m3,除塵效率按達99%計,有組織排放量為0.185t/a,排放速率0.026kg/h,
排放濃度12.82mg/m3,可以達到(GB28661-2012)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
放濃度限值顆粒物排放限值要求(20mg/m3)。
4)食堂油煙
本項目建成后勞動定員200人,年生產天數約300d。本項目餐飲燃料為液化
石油氣,屬于清潔能源,燃燒廢氣主要產生于炊事過程,按人均食用油日用量約
30g/人·d 計,本項目餐飲食用油消耗量為4.5kg/d,年食用油消耗量為0.45t/a。油
煙揮發按3%計,則油煙產生量為13.5kg/a。本項目食堂安裝3個灶頭,屬于中型
餐飲場所,安裝油煙凈化器,油煙處理效率以75%計,風機風量為6000m3/h,按
每日4h 計,凈化處理后油煙排放量為10.04kg/a,油煙排放濃度為1.406mg/m3。
可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相關要求(排放
濃度<2.0mg/m3)。
(2)無組織粉塵(G1)
1)原料堆場粉塵
本項目篩分區有原料堆場,原料堆場主要為破碎尾礦的臨時堆存。原料堆場
采用篷布遮蓋,并定期灑水降塵,在裝卸料及堆放過程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
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生態環境部,2021.6.11
日發布)附表2固體物料堆存顆粒物產排污核算系數手冊,工業固體物料堆存顆粒
物包括裝卸揚塵和風蝕揚塵,顆粒物產生量核算公式如下:
3
y
10
}
2
)
/
(
{
ZC
P
?
?
?
?
?
?
?
?
?
?
S
E
b
a
D
N
FC
f
c
y
式中:P指顆粒物產生量(單位:噸);
ZCy 指裝卸揚塵產生量(單位:噸);
FCy 指風蝕揚塵產生量(單位:噸);
Nc 指年物料運載車次(單位:車);
D 指單車平均運載量(單位:噸/車);
(a/b)指裝卸揚塵概化系數(單位:千克/噸),a 指各省風速概化系數,
見附錄 1;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數,見附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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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f 指堆場風蝕揚塵概化系數,見附錄 3(單位:千克/平方米);
S 指堆場占地面積(單位:平方米)。
工業企業固體物料堆場顆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
1(
)
1(
Uc
m
m
T
C
P
?
?
?
?
?
式中:P指顆粒物產生量(單位:噸);
Uc 指顆粒物排放量(單位:噸);
Cm 指顆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單位:%),見附錄 4;
Tm 指堆場類型控制效率(單位:%),見附錄 5。
本項目車輛載重按60t計,原料堆場年總裝卸量90萬t,則總裝卸次數為15000
次,根據附錄,a取0.0011,b取0.0074,Ef取0,原料堆場占地面積3400m2,經計
算原料堆場顆粒物的產生量為133.79t/a。
原料堆場半封閉采用表面覆蓋織物遮蓋,并定期灑水降塵;根據附錄4、5,
原料堆場Cm取86%,Tm取0%;經計算,本項目原料堆場產生的顆粒物排放量為
18.73t/a。
本項目堆場揚塵產生及排放情況詳見下表。
即在采取有效粉塵控制措施后,裝卸車粉塵排放量18.73t/a。可保證在監控
點(廠周界外 10m范圍內),下風向最 大濃度處的濃度應低于《鋰礦采選工業
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1-2012)中現有和新建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
放濃度限值1mg/m
3。
2)篩分車間無組織粉塵(G2)
篩分車間無組織粉塵為集氣罩未收集部分,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
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本項目篩分量為900000 噸/年,集氣罩收集率為90%
,無組織粉塵產生量約9.0t/a(未收集部分為10%),粉塵溢出集氣罩,通過車間
門窗無組織面源排放,篩分車間封閉,粉塵在車間內自然沉降,可阻隔約80%
的粉塵排放量,因此磨礦篩分粉塵無組織排放量1.80t/a,排放速率0.26kg/h。
(3)運輸粉塵(G5)
本工程原料鋰選尾礦采用汽車運輸,再選尾礦和產品運輸也采用汽車,
運輸過程都會產生粉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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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過程中產生一定粉塵,起塵量取決于運輸量及運輸方式。道路運輸
揚塵量計算采用上海港環境保護中心與原武漢水運學院提出的關于汽車在有
散狀物料的道路上的揚塵量經驗公式:
Qp=0.123×(V/5)×(M/6.8)
0.85 ×(P/0.5)
0.72
Qp ′=Qp ×L×Q/M
式中:Qp—車輛揚塵量,kg/km·輛
Qp ′—車輛揚塵量,t/a;
V—車輛速度,20km/h;
M—車輛載重量,60t/輛;
P—道路灰塵覆蓋量,(自然含水率狀態下取0.05kg/m
2)
L—運輸距離,2.5km;
Q—運輸量,(總運輸量按 180萬t/a計)。
按上述模式估算運輸車輛揚塵產生及排放情況詳見表3.3-10。
(5)非正常工況污染物排放
本工程非正常工況主要為廢氣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污染物的排放情
況。
首先,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可知,生產時為保證廢氣污染物不會外排造
成環境污染, 均先開啟環保處理措施再開啟生產設備,因此本工程非正常
工況不考慮開停機工況,只考慮環保設施發生故障時,污染物排放量。
布袋除塵器出現故障時,粉塵按照 80%排放予以估算;烘干爐故障,
污染物按 80%排放計算。
本工程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情況,見表 3.3-13。
3.3.3.2廢水污染源
1)工藝廢水
本工程總用水量為 1946m
3/d,其中生產新鮮水用量為 291.6m
3/d,生產循環
用水量 為 1654.4m
3/d,循環水利用率為85%,濃縮機回水由泵揚送到高位回水
池,返回生產流程重復利用,生產廢水不外排。本次環評期間,委托監測單位對
與本項目生產工藝相同的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選廠選礦廢水進行了取
樣檢測分析,根據監測結果,項目選礦廢水水質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
-1996中表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檢測結果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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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塵用水
本工程灑水降塵用水量約20m
3/d,全部自然蒸發。
3)生活污水
本工程勞動定員200人,生活用水量約為4.9m
3/d(1788.5m
3/a),污水按用水
量的80% 的排放計量,則每天排放的生活污水約為 3.92m
3,全年共排放生活污水
約為 1430.8m
3。 主要污染物為CODcr、SS、BOD5、氨氮、動植物油。本次環評
要求本工程生活污水經地理式一體式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水質執行《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DB65 4275-2019)中用于生態恢復的污染物
排放C級標準。生活污水處理后全部用于荒漠灌溉,冬季不生產。本工程生活
污水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見表 3.3-11。
3.3.3.3噪聲污染源
本工程主要噪聲源為破碎機、球磨機、磁選機和攪拌設備,單個噪聲源源
強不超過 95dB(A),均為連續性作業。為降低廠內高噪聲設施對廠內人員及廠
界噪聲的影響,可采取以下幾條降噪措施:
1)選廠設置隔音值班室和操作間;
2)高噪聲設備采用有效的減振、消音措施如加裝橡膠軟防振墊、柔性連接
、隔聲罩等;
3)對接觸噪聲的操作人員佩戴噪聲耳塞或耳罩,加強個人防護工作。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其車間噪聲可控制在70dB(A),噪聲經距離衰減及
逾量衰減 后,傳到廠界的噪聲控制在:晝間≤60dB(A)、夜間≤50dB(A),可使
整個廠界周圍的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的2類標準。
3.3.3.4 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運營期機械設備維護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
篩分、選礦產生的復選尾礦、布袋除塵器收集粉塵、沉淀池底泥、地埋式一體化生
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1)復選尾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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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尾礦干排工藝,產生的尾礦漿經尾礦干排工藝后,排入選礦車間
東北側 3050m處的依托擴建尾礦庫。項目復選尾礦年產生量為72萬噸,全部經
堆存于擬擴建新疆巴州西域樓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干排尾礦庫。
2)生活垃圾
本工程勞動定員200人,每人每天產生生活垃圾按 1kg計算,則項目年生活
垃圾產 生量為0.49t,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若羌縣環境衛生管理處
進行處理。
3)粉塵灰
破碎工序除塵器收集的粉塵灰產生量為 132.85t/a,該粉塵為一般工業固體
廢棄物,由于該粉塵粒度較細,成分與原礦石成份一致,可收集后作為細顆粒原
料進入選礦工段生產精礦。
4)廢機油
本工程的設備維護會產生廢潤滑油,產生量約 0.2t/a,在廠內暫存后交由
資質單位處置。
(5)沉淀池底泥
根據現有項目類比分析,選礦廢水沉淀池每年清除1次底泥,底泥產生量約
5t,脫水后自卸車拉運至尾礦庫排放。
(6)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泥
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水處理(試行)》(HJ 978-2018),
污泥產生量采用如下公式計算:
E 產生量=1.7×Q×W 深×10-4
式中:E 產生量——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量,以干泥計,t;
Q——核算時段內排污單位廢水排放量,m3,具有有效出水口實測值按實測
值計,無有效出水口實測值按進水口實測值計,無有效進水口實測值按協議進水
水量計;
W 深——有深度處理工藝(添加化學藥劑時),按 2 計,無深度處理工藝時
按 1 計,量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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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污水處理量約為 1800m3/a,經計算地埋式一體化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
泥有機污泥(含水率 60%)產生量 1.53t/a。集中收集后拉運若羌縣環境衛生中心
服務范圍內交其進行處理。
3.3.4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匯總
(1)污染物排放統計
本項目新增外排三廢核算匯總表見下表 3.3-17。
(2)擴建項目“三本帳”統計情況表。
擴建項目“三本帳”統計情況見表 3.3-18。
3.4 清潔生產簡要分析
3.4.1 清潔生產指標要求
清潔生產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提出的環境保護由末端治理轉向生產的全過
程控制 的全新污染預防對策,不斷采取改進本工程、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
用先進的工藝 技術和設備、通過改善管理及采取綜合利用措施,從源頭削減污
染,提高資源利用率, 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
和排放,以減輕或者消除對人 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其實質是一種物料和能源最
少的人類生產、生活的規劃,將廢物 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或削減于生產過
程中。它是實現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的最佳選擇,可作為工業發展的一種目標模
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可知,清潔生產是指不斷采取改進本工
程、 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綜合利用
等措施,從 源頭消減污染,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或者避免生產、服務和產品
使用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以減輕或消除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應覆蓋原材料、生產過程和產品的各個環節,尤其對生產過程
,要同時考慮對資源的使用和污染物的產生,因此清潔生產評價指標分為六大類。
(1)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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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工藝技術來源和技術特點進行分析,說明其在同類技術中所占地位以
及選用設備的先進性。生產工藝與裝備選區直接影響到該項目投入生產后,資源
能源利用效率和廢棄物產生。
(2)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清潔生產的意義及指標體系
源能源利用指標包括物耗指標、能耗指標和新水用量指標三類。
(3)產品指標
對產品的要求是清潔生產的一項重要內容,首先,產品應是我國產業政策鼓
勵發展的產品,此外,從清潔生產要求還應考慮包裝和使用,不應對環境造成負
擔。
(4)污染物產生指標
污染物產生指標包括單位產品廢氣、廢水、固體廢物等產生指標。
(5)廢物回收利用指標
對于生產企業應盡可能的回收和利用廢物,使其轉化為寶貴的資源,而且應
該是高等級的利用,逐步降級使用,然后再考慮末端治理。
(6)環境管理要求
是否滿足環境法律法規標準、環境審核、廢物處理處置、生產過程環境管理、
相關方環境管理要求。針對上述各項《清潔生產標準-鋰礦采選業》中可參考的
鋰礦選礦業國內清潔生產
先進水平指標要求,本工程生產工藝、生產過程控制及環保管理體系可滿足
上述要求。
3.4.2 清潔生產指標分析
本評價結合規范,從工藝技術、生產 裝備、資源、能源利用、“三廢 ”產
生和環境管理等幾個方面進行簡要分析,評述項目清潔生產水平。
(1)工藝技術先進性分析
本工程采用磨浮工藝從選鋰尾礦選出現鋰精礦與鋰精粉,全過程不添加任何
輔助藥劑,工藝流程簡單且成熟,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簡單沉淀后可全部回
用于生產過程, 項目產生的尾礦經干排工藝形成干尾礦,排放至水選車間東北
側 50m 處的尾礦庫,最終回填礦坑,最大程度的減少對環境的影響程度。
(2)生產裝備先進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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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磁選機、高頻篩及濃密機等設備為國產定型設備,無國家明令淘汰的
落后設備,分析認為設備裝備水平較先進。
(3)資源、能源利用水平分析
項目生產所用原料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礦
業生產期間產生的選鋰尾礦,對其進行資源化利 用,變廢為寶。建設單位提供
資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志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礦業生產期間現存有尾
礦及歷史遺留剝離礦450萬t,且后期會擴大開采規模從而產生更多的尾礦和廢
礦,能滿足本工程年處理50萬t 的選鋰尾礦和剝離廢礦;項目生產采用電等清潔
能源,安全環保,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4)“三廢”排放水平分析
各項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達標排放。
(5)環境管理要求
①由于清潔生產是全過程的污染控制,涉及到企業各個部門,因此本評價建
議成立 清潔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分工負責原則,確定各職能部門
的職責和責任人員,形成企業-部門-班組三級清潔生產網絡,廣泛宣傳并對各崗
位嚴格培訓。
②建設單位應加強生產過程中環境管理,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確保
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③建立健全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對能源消耗實行定額管理,原始記錄及
統計數據齊全。
(6)本工程為選鋰尾礦的二次復選和剝離廢礦的選礦,現參考《清潔生
產標準- 鋰礦采選業》(HJ/T294-2006)中選礦工程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清潔
生產二級水平)分析本工程清潔生產水平:
①破碎和磨礦:破碎采用圓錐+錘式破碎機,磨礦采用國內先進的球磨機
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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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分級:采用國內先進的分級效率較高的電磁振動篩、高頻細篩等分級設
備;
③選別:采用國內先進的回收率較高、自動化程度較高的大粒度中高場強
磁選機和立環脈動高梯度強磁選機等選別設備;
④脫水過濾:采用國內先進的脫水過濾效率較高、自動化程度較高的高效
濃縮機和大型高效帶式壓濾機等脫水過濾設備;
⑤環境法律法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法律、法規,污染物排放
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
⑥崗位培訓:所有崗位進行過嚴格培訓;
⑦磨礦、分級等主要工序的操作管理:有完善的崗位操作規程;運行無故障、
設備完好率達 98%;
⑧生產設備的使用、維護、檢修管理制度:主要設備有具體的管理制度,并
嚴格執行;
⑨生產工藝用水、用電管理:主要環節進行計量,并制定定量考核制度。
針對上述各項《清潔生產標準-鋰礦采選業》中可參考的鋰礦選礦業國內清
潔生產先進水平指標要求,本工程生產工藝、生產過程控制及環保管理體系可滿
足上述要求。
(7)清潔生產水平分析
綜合以上分析,本工程采用較先進的生產工藝及設備,具有一定的自動化生
產水平, 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并有穩定可靠的環保治理措施,節能降耗措施可
行,原按要求建立健全的環境管理體系后,其清潔生產水平為國內先進水平。
3.5 總量控制
3.5.1 總量控制目的
通過總量控制分析,確定最大限度的污染物削減量。總量控制分析以當地環
境容量 為基礎,以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影響當地環境保護目標的實現,不對周圍
地區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為原則。總量控制的目的是實現當地的環境保護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