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樾大境小區居民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樾大境小區項目由連云港市發展改革委以連發改備[2022]3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房政置業 ,建設資金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城樾大境小區居民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紅線內包括本項目的所有供配電相關的配套設施。
2.1.3 最高投標限價:3086萬元(其中設計費投標限價:45萬元;施工費投標限價:2798萬元;暫列金額243萬元); 2.1.4工期要求: 155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要求:65日歷天內完成設計文件,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要求:合格,執行國家現行標準,達到交付驗收送電標準; (1)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設計成果必須經招標人書面確認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必須經招標人書面確認并保證質量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城樾大境小區居民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要求對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范圍:本項目小區供配電 EPC 總承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電工程(包括居民供配電及非居民供配電)、配套土建等項目所需的全部設計內容、各階段圖紙報審報批、施工期配合服務、設計變更、后續相關配合服務等。
(2)物資采購:本項目所需全部相關設備、電纜及其他主輔材料等,并對材料、設備進行現場保護。
(3)施工范圍:本項目居民供配電 EPC 總承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電工程(居民供配電)、配套土建等設計全部內容: a.紅線外環網柜至3#小區變兼開閉所的高壓電纜及電纜通道; b.配電房工程:含3#小區變兼開閉所、1#小區變、2#小區變及4#小區變內的高低壓設備、變壓器減震器及相關的減震措施等;配電房內空調及軸流風機、室內電纜溝、配電房防火門、擋鼠板、室內乳膠漆、墻面及吊頂隔音措施、室內地坪(含地坪漆)及回填、設備基礎、吊頂、防盜網、不銹鋼紗網、空調柜機等; c.配電房室內電氣配管、主體的防雷接地在總包范圍內,居配電氣做除了電氣配管之外的內容(如燈具、開關、插座、探測器、電氣配線、居配接地等); d.變電所多表采集、智能化及通訊; e.與居配有關的高低壓電纜(如配電房之間的高壓電纜、低壓柜至電纜分支箱、電纜分支箱至表箱、低壓柜至強電井及表箱)、進入住宅的橋架、住宅豎井內的橋架及母線槽等; f.室外居配的電纜通道、分支箱基礎及與非居配電共用的通道等; g.與居配有關的低壓電纜分支箱、計量表箱包含電表安裝、核對戶號、表號等; h.配電房模擬圖板、箱柜標牌、表箱噴字、表箱上鎖、六氟化硫系統安裝計入居民供配電范圍內。
負責項目實施階段全過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等工作,臨時用地內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著物清理、現場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臨時用地內恢復原狀等因臨時用地產生的所有工作,最終確保如期送電。
(4)施工圖圖審合格且經發包人確認后,承包人需進行施工圖預算編制,并經發包人審核同意。
負責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負責辦理行政管理部門的報審手續;承擔通道沿線的規劃報批、綠化遷移、青苗賠償等政處工作和相關費用,以及配合發包人完成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審計等所有工作內容。
(5)承包人必須執行國家、省、市等現行技術標準規范,向發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 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設計資質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施工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下列條件: 3.3.1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或發輸變電)資格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自2021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達18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區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或施工項目,并必須在此類似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職務(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業績,須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職務)。
注:(1)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
竣(交)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如為設計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同時提供的設計合同和主管部門審核圖紙合格的證明材料(或出具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圖紙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
(3)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經理姓名、工程規模、建筑面積、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
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時間認定以竣(交)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規模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合同金額以原始簽約合同為準,建設單位等單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不作為竣工驗收證明。
如為設計業績,類似業績時間認定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規模、工程造價以設計合同或主管部門審核圖紙合格的證明材料(或出具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圖紙證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實反映該工程造價的證明文件為準。
(5)若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僅認可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業績。
(6)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予認可。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關于申請人為聯合體的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
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單位不超過兩家,聯合體的牽頭單位須為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是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員工。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同時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投標將被否決。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執行、蘇建規字[2017]1號、連建發[2019]182號文。
投標企業及總承包項目經理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投標企業(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及總承包項目經理(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總承包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投標單位擬報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3年07月-2023年12月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投標人確定的項目經理必須親自參與所投項目的開標、項目經理答辯、評標答疑、異議投訴及標后實施過程。
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 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 號、蘇建函建管【2022】387 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 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 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 自動生成。
(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 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4)本工程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連建發[2019]182 號、蘇建招辦[2022]2 號,投標人在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城樾大境小區居民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標段)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
紅線內包括本項目的所有供配電相關的配套設施。
2.1.3 最高投標限價:3086萬元(其中設計費投標限價:45萬元;施工費投標限價:2798萬元;暫列金額243萬元); 2.1.4工期要求: 155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要求:65日歷天內完成設計文件,并通過相關部門審核),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為準; 2.1.5質量要求:合格,執行國家現行標準,達到交付驗收送電標準; (1)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設計成果必須經招標人書面確認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必須經招標人書面確認并保證質量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城樾大境小區居民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要求對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行全過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 設計范圍:本項目小區供配電 EPC 總承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電工程(包括居民供配電及非居民供配電)、配套土建等項目所需的全部設計內容、各階段圖紙報審報批、施工期配合服務、設計變更、后續相關配合服務等。
(2)物資采購:本項目所需全部相關設備、電纜及其他主輔材料等,并對材料、設備進行現場保護。
(3)施工范圍:本項目居民供配電 EPC 總承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接入工程、受電工程(居民供配電)、配套土建等設計全部內容: a.紅線外環網柜至3#小區變兼開閉所的高壓電纜及電纜通道; b.配電房工程:含3#小區變兼開閉所、1#小區變、2#小區變及4#小區變內的高低壓設備、變壓器減震器及相關的減震措施等;配電房內空調及軸流風機、室內電纜溝、配電房防火門、擋鼠板、室內乳膠漆、墻面及吊頂隔音措施、室內地坪(含地坪漆)及回填、設備基礎、吊頂、防盜網、不銹鋼紗網、空調柜機等; c.配電房室內電氣配管、主體的防雷接地在總包范圍內,居配電氣做除了電氣配管之外的內容(如燈具、開關、插座、探測器、電氣配線、居配接地等); d.變電所多表采集、智能化及通訊; e.與居配有關的高低壓電纜(如配電房之間的高壓電纜、低壓柜至電纜分支箱、電纜分支箱至表箱、低壓柜至強電井及表箱)、進入住宅的橋架、住宅豎井內的橋架及母線槽等; f.室外居配的電纜通道、分支箱基礎及與非居配電共用的通道等; g.與居配有關的低壓電纜分支箱、計量表箱包含電表安裝、核對戶號、表號等; h.配電房模擬圖板、箱柜標牌、表箱噴字、表箱上鎖、六氟化硫系統安裝計入居民供配電范圍內。
負責項目實施階段全過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等工作,臨時用地內因施工需要拆除工作、地上附著物清理、現場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完成后臨時用地內恢復原狀等因臨時用地產生的所有工作,最終確保如期送電。
(4)施工圖圖審合格且經發包人確認后,承包人需進行施工圖預算編制,并經發包人審核同意。
負責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負責辦理行政管理部門的報審手續;承擔通道沿線的規劃報批、綠化遷移、青苗賠償等政處工作和相關費用,以及配合發包人完成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審計等所有工作內容。
(5)承包人必須執行國家、省、市等現行技術標準規范,向發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 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1)設計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設計資質或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2)施工單位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承修類、承試類)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3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下列條件: 3.3.1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或發輸變電)資格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其中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B類,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包含以下情形: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自2021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達18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宅小區供配電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或施工項目,并必須在此類似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職務(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業績,須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職務)。
注:(1)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
竣(交)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如為設計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同時提供的設計合同和主管部門審核圖紙合格的證明材料(或出具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圖紙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
(3)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經理姓名、工程規模、建筑面積、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
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4)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時間認定以竣(交)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規模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合同金額以原始簽約合同為準,建設單位等單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不作為竣工驗收證明。
如為設計業績,類似業績時間認定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規模、工程造價以設計合同或主管部門審核圖紙合格的證明材料(或出具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圖紙證明材料)或其他能如實反映該工程造價的證明文件為準。
(5)若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僅認可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業績。
(6)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予認可。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關于申請人為聯合體的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
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單位不超過兩家,聯合體的牽頭單位須為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是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員工。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同時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投標將被否決。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7】12號執行、蘇建規字[2017]1號、連建發[2019]182號文。
投標企業及總承包項目經理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投標企業(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及總承包項目經理(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總承包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3)投標單位擬報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由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3年07月-2023年12月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納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等證明材料(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
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投標人確定的項目經理必須親自參與所投項目的開標、項目經理答辯、評標答疑、異議投訴及標后實施過程。
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 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 號、蘇建函建管【2022】387 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經理外,其 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 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 自動生成。
(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 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4)本工程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連建發[2019]182 號、蘇建招辦[2022]2 號,投標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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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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