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未來產業園工程施工總承包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218003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未來產業園 (項目名稱)已由 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吳行審審發[2022]369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吳江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蘇州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未來產業園工程施工總承包(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區久泳西路北側,大浦港南側,直港河西側
2.1.2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333824.65平方米,建筑高度40.05米,最大跨度35.4米,最大層數10層;其中地上:3#創發回廊80697.56平方米,4#~14#學院樓127999.1平方米,15#食堂16490.9平方米,16-1#、16-2#學生宿舍55084.74平方米,16-3#風雨連廊1095.19平方米,17#110KV變電站1208.2平方米,18#、19#門衛127.08平方米,20#鐘樓705.03平方米,連廊1288.75平方米,車棚一~七747.09平方米,景觀連廊一、二197.5平方米;地下:48183.51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 約168200萬元
2.1.4工期要求: 561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2024年2月20日,竣工日期: 2025年9月2日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須由牽頭單位派遣)須具備 建筑工程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投標人(聯合體牽頭人)自2020年12月至今須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0億元及以上且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倉庫、廠房、住宅、改造加固除外)。類似工程須上傳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備案表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的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網頁截圖至少需體現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等相應合同內容)。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注明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的中標金額或直接發包備案表的合同價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價為準,如果直接發包備案表中沒有金額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簽約合同價為準。如上述資料不能反映本次類似工程相關指標的,還需另行在信息庫中上傳能反映類似工程相關指標的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圖審查通過單或竣工圖紙。類似工程信息以“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統一主體信息庫(吳江區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信息為準。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 自 年 月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其它要求:
(1)外地進蘇建筑業企業投標前進行信息登記,取得《外地進蘇建筑業企業信息登記書》(具體按蘇住建建[2018]14號執行)。蘇州市外企業須在規定端口上傳《外地進蘇建筑業企業信息登記書》,未按規定提供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持有蘇州市年度信用手冊(有效期內)的外地企業無需辦理信息登記手續,在規定端口上傳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冊即可參加本項目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需提供。
(2)本項目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包含聯合體中各成員。
(3)為本標段前期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企業,不能參加本標段的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包含聯合體中各成員。
(4)本工程拒絕投標單位在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整改期間以不達標的建筑業資質參加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包含聯合體中各成員。
(5)本項目執行蘇建招辦[2022]2號文《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規定;如處于不合格狀態,則資格審查不通過。采用聯合體投標的,包含聯合體中各成員。
(6)項目負責人如有擔任其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記錄但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完成變更信息備案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需包含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司決議或市場主體登記機關出具的備案受理通知書,作為后期解決異議、投訴的證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決議、備案受理通知書等證明材料將不予認可。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最多允許4家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簽署聯合體協議,明確牽頭方,約定分工認定,互為承擔連帶責任。若采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方及聯合體成員均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方派遣。
3.5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詳見資審文件。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年12月15日 17:00 至 2023年12月21日17:00 ,在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系統)(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6.2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請于 2023年12月21日17 :00 的時間前通過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系統)(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提疑。
6.3潛在投標人應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系統)(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中有關該工程資格預審文件的答疑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3年12月27日9:30 ,若有答疑,以資審答疑文件為準。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是指使用“吳江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系統)(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完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上傳。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8. 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數量制資格預審,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人得分從高到低排名前九的單位入圍參加投標。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10. 備注:
(1)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2)本工程實行代建制,甲方(建設單位)已委托蘇州市吳江項目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中標單位須服從管理。
11.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蘇州市吳江城市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吳江市建設造價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吳江區東太湖大廈 地 址:吳江區高新路501號凱悅大廈5樓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人:高磊 聯 系 人:李明、屠歡歡
電 話:60900760 電 話:63405569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2023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