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方式:銀行轉賬、電子保函、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 二、本交易項目投標保證金的金額:10000元 (人民幣)。 三、采用投標保證金銀行轉賬的: 投標人可采取銀行柜面轉賬或網上銀行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投標人應在2024年03月12日13時20 分前(同投標截止時間)將投標保證金轉入黔東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賬戶,投標保證金提交成功后,投標人可自行從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打印投標保證金收據,開標時以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的投標保證金入賬清單為準。 投標保證金應按下列方式交納: 1.收款人: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能寫簡稱) 2.投標保證金賬號:050090001991234567 3.開戶銀行全稱: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黔東南分行 4.銀行行號:313713005096 5.隨機碼:投標人應將在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時獲取的保證金隨機碼填入轉(匯)款附言(摘要、備注、用途等)中,系統只能識別9位字符的隨機碼,如GC1234567,隨機碼唯一對應投標人所投標項目,若未填寫或填寫有誤,所提交的投標保證金將不能入賬,若二次交納,將存在泄露投標人信息的風險。在投標保證金收退過程中,投標人可查看手機短信知曉投標保證金交退情況,若手機信息填寫有誤未能獲取手機短信的,投標人可登錄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自行查看投標保證金交退情況。 四、采用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函的: 投標人可登錄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在線通過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金融平臺申請開具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函,并確保在2024年03月12日13時20 分前(同投標截止時間)辦理成功,開標時以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電子保函辦理查詢結果為準。 五、采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的: 按照《黔東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鼓勵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以信用承諾函作為投標擔保的通知》(黔東南發改體改〔2023〕84號),在"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政府網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上均無信用聯合懲戒或行政處罰記錄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可以用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代替投標保證金繳納,開標時以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信用承諾函辦理查詢結果為準。(投標人在系統選擇保證金交納方式時需勾選信用承諾函,并對生成的信用承諾函進行簽章并提交成功,信用承諾函不可撤回) 六、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或不予退還: (一)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上傳中標通知書(或流標公示、終止公告)發起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經中心相關部室核驗通過后,向銀行發出退款指令,銀行在規定時間內退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本金及同期存款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基準利率核算)。 (二)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上傳項目合同發起中標人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經中心相關部室核驗通過后,向銀行發出退款指令,銀行在規定時間內退還中標人投標保證金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基準利率核算)。 (三)投標保證金的不予退還:符合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規定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情形,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需要沒收投標保證金的,在黔東南州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上傳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通知單,經中心相關部室核驗通過后,銀行在規定時間內將投標保證金轉入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指定賬戶。 七、其他事項: (一)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或退還按照《關于試行保證金隨機碼系統收退投標保證金的通知》(州公資中通〔2016〕24號)執行。(二)若在投標保證金隨機碼收退運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請及時與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部室聯系,財務部:0855-8685610或8685612,建設工程部:0855-8685630,信息部:0855-8685665或8685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