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本項目涉嫌代理單位串通評標專家打分,給予相當的利益讓專家評標時候對代理拉攏的投標企業給予最高分,而其他單位給低分。這樣昧著良心的評標嚴重有損招投標的公正。請監督單位和業主單位,交易中心在本項目開標后,觀看評標內容,看看專家打分呈規律性一致打高技術分!如有此現象,希望監督單位起到監督作用,切勿不作為!
答:貴單位提出的問題無相關證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實依據,不予受理。
2、問:代理單位和業主單位可能各自收受利益串通操控投標,承諾給不等的利益給誠信分高分和低分的企業,按照各自排名領取投標費用。這些建筑企業都是報價呈規律性一致,都是在最高限價下浮一點點,這樣入圍的企業可以高價中標。完全壟斷了其他投標企業的自主投標性。也同時危害了國家的工程資金,滋生腐敗!請監督單位在開標后看投標報價,是不是存在這些情況,跟業主,代理單位溝通好不能出現這些問題!
答:本項目按照《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 2022 〕28 號)、《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方法的通知》(東建市〔2022〕2號)及《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綜合評估法信用價格篩選規則的通知》(東建市〔2023〕2號)等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活動。同時貴單位提出的問題無相關證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實依據,不予受理。
3、問:根據發改委文件:各省級信用牽頭部門、招標投標指導協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立即對本地區信用評價、信用評分以及信用監管有關制度規定進行全面排查,聚焦評價主體、評價標準、結果應用等關鍵環節,推動相關部門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修訂或廢止有關規定。要將本地區排查和整改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并于11月底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切實為各類建筑市場主體營造更加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規范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的通知》有關要求,取消誠信分投標;請求監督單位和業主單位認真貫徹國家發改委文件,取消項目方法二誠信分入圍,給全國的投標企業一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
答:本項目按照《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 2022 〕28 號)、《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方法的通知》(東建市〔2022〕2號)及《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綜合評估法信用價格篩選規則的通知》(東建市〔2023〕2號)等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活動。同時貴單位提出的問題無相關證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實依據,不予受理。
4、問:本項目存在圍標犯罪行為,招標代理暗中幫助業主在市場大量收購投標單位圍標并投標報價在最高報價20萬內,招標代理暗中操作專家給業主指定的投標單位打高技術分,存在不公平不公正操作危害社會,投標單位都是誠信分最高的,東莞建筑業只有誠信分高的企業才能中標,誠信分為100分的企業沒有入圍過,如何能中標項目,如何在東莞建筑業生存呢?強烈建議取消誠信分投標。
答:本項目按照《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 2022 〕28 號)、《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方法的通知》(東建市〔2022〕2號)及《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綜合評估法信用價格篩選規則的通知》(東建市〔2023〕2號)等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活動。同時貴單位提出的問題無相關證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實依據,不予受理。
5、問:這個項目的誠信分高分單位被代理單位以5000-50000元不等的利益收取投標費用,企圖串通代理企圖圍獵本項目。代理單位設定招標文件方法二誠信分高的建筑企業優先入圍,內定好入圍的企業從而排斥其他低分建筑企業,導致惡性競爭。招標代理這種企圖收買公司來進行圍標的辦法實在可恥,請業主單位給出明確的解釋,為什么要選擇方法二入圍!
答:本項目按照《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 2022 〕28 號)、《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方法的通知》(東建市〔2022〕2號)及《關于調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綜合評估法信用價格篩選規則的通知》(東建市〔2023〕2號)等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活動。同時貴單位提出的問題無相關證明材料和合法合理的事實依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