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李家垟單元城市有機更新項目綜合開發項目招標公告
編號:A3303010410003747003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港市李家垟單元城市有機更新項目綜合開發項目(項目名稱)已由龍港市行政審批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龍港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自集,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龍港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以“授權開發+代建合作+產業投資”的開發模式,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建設開發單位。
2. 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龍港市李家垟單元城市有機更新項目綜合開發項目
2.2項目規模:根據深規院《龍港李家垟片區改造規劃(2023.06)》,本片區居住用地17宗、539.27畝、地上計容面積89.34萬平方米;商業用地4宗、62.27畝、地上計容面積6萬平方米;公益性服務設施用地5宗、52.08畝、地上計容面積4.77萬平方米,具體規模最終以批復為準。本次合作的各子項目具體規模暫定如下:
2.1.1代建項目
(1)安置房建設:
①拆遷安置用地3宗,用地總面積90618平方米(約135.93畝),可建建筑上限面積226545平方米;
②村級安置用地4宗,用地總面積45577平方米(約68.37畝),可建建筑上限面積109544平方米。
(2)公益性服務設施
用地5宗,用地總面積34723平方米(約52.08畝),可建建筑上限面積47719平方米。
(3)市政道路
新建6條道路和改造提升3條道路;新建6條道路用地面積96866平方米(約145.30畝),路長3233米,路寬14-42米,橋梁6座,橋梁面積6200平方米;改造提升3條道路用地60480平方米(約90.72畝),路長2520米,路寬24米,橋梁7座,橋梁面積6552平方米。
(4)公園綠地
新建綠地29處,用地面積77308平方米(115.97畝);網紅景觀橋7座、面積1050平方米;及其他景觀、水系治理等項目。
綜上,本片區代建項目工程總投資27404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3588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3286萬元(其中土地費用6250萬元)、預備費用4449萬元、建設期利息20423萬元。
2.1.2產業投資項目
(1)商品房項目
擬出讓用地7宗,用地總面積179794平方米(約269.69畝),可建建筑上限面積351019平方米;
(2)商業項目
用地3宗,用地總面積26745平方米(約40.12畝),可建建筑上限面積32094平方米。
以上項目由中標人自行負責投資、建設、開發及運營。
2.3項目地點:本項目地點位于龍港市李家垟單元城市有機更新項目,具體見招標文件紅線范圍。
2.4合作期限:代建項目建設期3年,產業投資項目開發建設期5年。
2.5質量標準: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組織機構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資質要求
(1)代建開發資質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代建開發管理任務的成員)應具備房地產開發三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應具備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專業甲級(或市政行業甲級)資質和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建筑行業甲級)資質
(3)施工資質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30日內的“合格”證明)。
注:各投標人具備的以上資質以聯合體任務分工為準,要求提供有效的證書復印件。
3.3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A類證書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指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三類人員”A類證書。
3.4人員要求
(1)項目總負責人:具備不低于高級工程師或高經濟師或高級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
(2)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具備高級或以上技術職稱;
(3)項目設計總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4)項目施工總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持有有效的建設行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①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其中注冊建造師要求提供有效期內的電子證書并親筆簽名),上述人員如為注冊類人員的,其注冊證書上的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如注冊證書上無單位名稱的,則須提供在投標人本單位的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或其他證明材料;如為非注冊類人員的,則須提供在投標人本單位的社保證明或勞動合同。②如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總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施工總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③提供人員相關證書復印件,上述人員如為注冊類人員的,其注冊證書的上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④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5信譽要求
投標人(如投標人為聯合體,指聯合體各成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人須出具聲明函)
3.6聯合體要求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聯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成員數量≤6家;
(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若聯合體投標人有兩家及以上成員共同承擔相同專業任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聯合體相應專業的資質等級;
(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參加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實行資格后審,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直接在龍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514/index.html)上下載招標文件;招標答疑在網站匿名咨詢。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6】月【18】日 09:30,地點為龍港市世紀大道4518號龍港市政務客廳4樓收標區-龍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龍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及浙江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龍港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龍港市世紀大道4518號行政副中心2號樓6樓
聯 系 人:王友韓
電 話:13587894230
招標代理機構:浙江鼎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溫州市龍灣區蒲州街道湯車路55號湯錦園商業辦公樓1號樓19-22層
聯 系 人:占日紅
電 話:13957774445
龍港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鼎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