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區境內工程和平鎮沿線農田水利專項設施賠建項目已由清發改復〔2024〕2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和地方資金。招標人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區境內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招標代理機構為淮安江益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區境內工程和平鎮沿線農田水利專項設施賠建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招標項目建設地點:淮安市清江浦區和平鎮境內。
2.2項目概況:由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段南干渠、調度河退建工程的建設,影響了清江浦區和平鎮古莊牛村、后左村、大黃村、秦墩村及電站村部分農田原有的灌排體系,因此本工程考慮對沿線農田水利設施恢復進行施工,恢復該區域的灌排體系。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本工程共分1個標段,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區境內工程和平鎮沿線農田水利專項設施賠建項目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對應投資10470836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3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于2024年10月底前具備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條件。電子投標文件暫按90天填寫。
2.5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合格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資質證書:投標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資質動態核查結果必須達標)【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質動態核查結果達標截圖】。
業績要求:2019年6月1日以來(時間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水利水電類工程施工業績且工程質量為合格及以上【業績證明材料提供:1、中標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
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項目經理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一級建造師須提供電子注冊證書,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2019年6月1日以來(以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水利水電類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業績。【提供水利水電專業注冊建造師、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均在有效期內)、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1、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4、投標人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有,須原發包人簽字蓋章)。】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提供投標人出具的承諾書,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備注:擬任項目經理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在其它投標項目中擬任項目經理并中標,雖尚未簽訂承包合同但該項目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已發出的,該項目經理視為有在建工程);
②項目經理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發包人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視為無在建工程,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的,可以參加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提供最近一次中標工程發包人出具的證明和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四),時間均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目前仍有增補或續建工程的)。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6)技術負責人要求: / 。
(7)其他人員要求:/;
(8)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均應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分為A、B、C三類)。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數量最低要求為1人。
須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企業以及水利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由水利部頒發)。
(9)信用等級要求:/
(10)施工設備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截止后及評標期間查詢,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須未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未被“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②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投標人或擬任項目經理不得存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有關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情形;【投標人提供加蓋公章的承諾書原件掃描件,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其他資料”,承諾時間必須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③本次評標結果公示期間,若發現擬中標候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從投標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內存在行賄犯罪的,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按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報請行政監督部門予以處罰;【提供招標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諾書,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其他資料”,承諾時間必須為招標公告發布時間以后,投標截止時間以前。】
④本次評標結果公示期間,若發現擬中標候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項目經理,被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按信用管理相關規定報請行政監督部門予以處罰。
⑤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擬任項目經理的勞動合同及招標公告發布前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超過法定繳納養老保險年齡的項目經理必須提供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有效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及退休證書。相關資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其他資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4年6月27日9時00分至2024年 7月4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水利工程—投標人—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事項詳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水利工程—投標人—相關下載—CFCA及電子簽章辦理須知)。
4.2獲取招標文件
投標人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前使用單位數字證書登錄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分類—水利工程—投標人)下載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19日9時3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集中組織投標人進行踏勘現場,投標人可自行踏勘。招標人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 |
3.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5.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6.項目經理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7.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8.技術負責人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定 |
9.其他人員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7)項規定 |
1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8)項規定 |
11.信用等級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9)項規定 |
12.施工設備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0)項規定 |
13.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1)項規定 |
14.聯合體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款規定 |
15.分包人資格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7.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3.5款規定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為C=α×A+(1-α)×B×K
其中:C—評標基準價;A—最高投標限價;B—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招標控制價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①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②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剔除最高價、最低價各若干后的算術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各為:剩余投標報價個數×20%(四舍五入取整數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個,K取0.97,0.98,0.99中的一個;(α、K均由招標人代表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進行隨機抽取,投標人可通過“不見面”交易大廳在線觀看,①當開標時投標報價個數≤5時,K不用抽取,直接按1計算;②如果開標時投標報價個數>5時,K已經抽取,但在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招標控制價85%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個數≤5時,開標時已經抽取的系數K作廢,K直接按1計算)。
偏差率=(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100%
參照《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標準施工電子招標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標特別約定: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后,評標基準價不因為質疑、投訴、復審等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最高投標限價:10470836元(含預留金),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7.4分值構成
投標報價:65分;施工組織設計:30分;業績、項目管理機構:5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2.2.4(1) | 投標報價 | 65 | l.投標報價在評標基準價的 98%-100%得65分; 2.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基準價 100%的,每高 1 個百分點扣 0.5 分,最多扣至 0 分; 3.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 98% 的,每低 1 個百分點扣 0.25 分,最多扣至 0 分; 上述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 2 位小數。 數值之間采用內插法計算。 |
2.2.4(2) | 施工組織設計 | 30 | 注:針對本項目進行編制,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 | 工場布置和施工圍堰等臨時設施布置 | 3 | 針對本工程涉及的工場(含料場)布置和施工圍堰等臨時設施布置方案有針對性且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2 | 土方工程 | 4 | 針對本工程涉及的土方開挖、土方調配、余土處置方案與技術措施合理、質量有保證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3 | 混凝土工程 | 2 | 現澆混凝土質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4 | 道路工程 | 4 | 路基工程(含原材料及半成品)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路面工程(含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5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 | 3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內容全面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6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 | 4 | 編制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建設方案合理,安全生產(資金、人員、設備等)投入有保障,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防護方案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管理規定,防護措施有針對性,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7 | 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 3 | 施工進度計劃合理、工期保證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8 | 環境保護措施 | 3 | 環境保護方案(含大氣污染防治、揚塵治理等)和措施滿足要求得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9 | 資源配置計劃 | 2 | 施工設備、勞動力、周轉材料等資源配備合理,滿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證方案有針對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10 | 文明施工及創建措施 | 2 | 文明施工、揚塵控制、環境保護、場地硬化、車輛沖洗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確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市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淮政發〔2019〕15號)中禁止的施工機械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無表述不得分。 |
2.2.4(3) | 業績、項目管理機構 | 5 | |
1 | 企業業績 | 2 | 投標人 2019年6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施工合同價(指簽約合同價,下同)≥600 萬元的水利水電類工程施工業績的每提供1個得1 分,最多得 2 分。 【業績證明材料提供:1、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2、施工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證);前述序號 1 、2 、3 項三者缺一不可。】 若單位業績與項目經理業績為同一業績的,單位業績不計分。 |
2 | 擬任項目經理業績 | 1 | 1.項目經理自 2019 年 6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項施工合同價(指簽約合同價,下同)≥600 萬元的水利水電類工程施工業績的得1 分,本項最多得1分。 同一項業績的項目經理與投標單位不可兼得,項目經理優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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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擬任技術負責人職稱 | 2 | 投標人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的得2分。 備注:①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稱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原人事部門)核準備案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為準。②提供有效證書、勞動合同及招標公告發布前三個月內任意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 |
備注:凡與評標評分有關的資料,投標人必須將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掃描件須清晰、可辨),否則不予計分。
8.其他內容
8.1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8.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
8.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水利網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清江浦區境內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區延安西路200號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8052386928
招標代理機構:淮安江益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淮陰區中業慧谷軟件園B27-2
聯系人:潘工,聯系電話:0517-849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