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基坑變形監測與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服務、工程質量檢測服務
采購公告
(采購編號:CG0300062002034355)
1.采購條件
本采購項目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基坑變形監測與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服務、工程質量檢測服務,采購人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2.項目概況和采購范圍
2.1本項目位于河源市連平縣新城東路,西側是連平河,靠近連平縣司法局。擬建綜合樓地下建筑面積約3775.59㎡,呈不規則布置,總建筑面積11892.37㎡,高度48.65m(室外地坪至建筑最高點)。設置一層地下室。建筑±0.000相對絕對標高為+207.95m。地上建筑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框剪結構,塔樓采用灌注樁樁筏基礎,地下室采用獨基加防水板。基坑北側及南側采用二級放坡支護,東側和西側采用放坡加灌注樁支護。基坑開挖深度約為5.45~5.85m,基坑支護長度約266m。本基坑設計懸臂排樁側壁安全等級為一級,基坑支護結構使用年限自支護結構完工之日起計為1年。
2.2采購:采購范圍:按照施工總承包的施工進度計劃,本項目監測內容為:基坑變形監測及主體建筑物沉降監測。其中基坑監測內容為①基坑頂部水平位移監測;②基坑頂部沉降監測;③周邊建筑物沉降監測;④周邊道路沉降監測;⑤深層水平位移監測;⑥地下水位監測;⑦地下管線沉降監測。主體建筑物沉降監測內容為①主體監測;②高支模監測。具體監測工程量以采購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資料為準,監測實施方案經采購人審定,基坑、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次數與測量成果需滿足工程竣工驗收要求。
采購范圍: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工程質量檢測服務,根據招標文件、圖紙、檢測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檢測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范圍內的基坑檢測、地基基礎檢測、實體結構檢測、材料見證取樣檢測,出具報告。具體項目以檢測清單為準。
2.3項目實施地點:。
2.4采購分類:。
2.5項目類別:服務。
2.6
序號 | 標的名稱 | 標的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預計采購金額(萬元)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最大成交數量 | 服務內容 | 預計總工作量(點/次) | 單項最高限價(萬元) | 工期/服務期 | 采購文件收取費用 | |||||||||||||||||||||||||||||||||||||||||||||||||||||||||||||||||||||||||||
1 | 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基坑變形監測與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服務工程質量檢測服務 | 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基坑變形監測與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服務 | 42.13 | 42.13 | 1 | 基坑變形監測 | 2720 | 38.05 | 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完成之日止 | 主體建筑沉降監測 | 465 | 4.08 | |||||||||||||||||||||||||||||||||||||||||||||||||||||||||||||||||||||||||||
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 60.6015 | 60.6015 | 具體見附件: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工程質量檢測服務技術規范書 | / | / | 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完成之日止 | 否 |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適用于框架招標項目)2個標包。 2.7標包1: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基坑變形監測與主體建筑沉降監測服務 1監測工程量 本工程基坑監測工作量見下表: 序號 監測項目 數量(個) 編號 備注 1 基準點設置 6 KZD 2 基坑頂部沉降監測 10 SP 共點位 3 基坑水平位移監測 4 道路沉降監測 12 CJ 5 基坑測斜監測 5 CX 6 地下水位監測 5 SW 7 周邊建筑物沉降監測 10 JZ 8 地下管線沉降監測 10 GX (1.2)本工程主體建筑沉降監測工作量見下表: 序號 監測項目 數量(個) 符號 備注 1 基準點設置 3 KZD 2 沉降點設置 10 S 3 高支模監測 3 GZM (2)基準點與監測點的布設 控制網基準點應埋設在變形區域外、位置穩定、易于長期保存的地方,并定期復測。沉降監測基準點不少于3個,水平位移監測基準點不少于3個,當基準點距離較遠不便變形測量時,宜設置工作基點,并與控制基準點聯測后統一到同一個監測基準網系統,其等級相同。 如果現場條件不適合布設深埋式沉降基準點,可在基坑3倍開挖深度范圍外尋找基準點,工作基點可以設置在穩定建構筑物上。 (2.1)水平位移基準點的布設 監測基準點布置在周邊建筑物穩定外墻上,采用監測專用50mm × 50mm leica反射貼片。 (2.2)沉降觀測基準點的布設 沉降基準點優先采用墻柱內置式基準點,即在已有穩定建(構)筑物上布點的方法,測點采用Ф20 鋼筋制作,頭部加工成圓形,先用沖擊鉆在墻柱上成 60°鉆孔,在孔中裝入Ф20 的鋼筋測點,然后在孔內灌注云石膠及其凝固劑進行固定(測點固定部位做成螺紋)。基準點埋石應在基巖層或原狀土層中,采用現場挖坑后澆灌混凝土方法的埋樁,要求挖坑深度至原土下0.3米或至穩定基巖中,采用專門制作的測量標志,標志上的″+”字中心或特制的強制對中螺旋裝置作為該點的平面坐標標記位置(現場條件具備是采用此種方法),標志的頂端作為該點的高程標記位置。 (2.3)基坑水平位移及沉降觀測監測點的布設 基坑水平位移觀測點采用沖擊鉆在頂部埋入預先制作好的位移標牌。位移標牌頂部焊接 50mm×50mm小鋼板,鋼板上黏貼反光片用于觀測,對鋼筋與連接部分用混凝土澆筑成墩進行保護。基坑頂水平位移觀測點與基坑頂沉降采用共點。 (2.4)周邊地表沉降監測點的埋設 周邊地表沉降監測點可以采用直接在設計點位處挖坑后,將預制的沉降監測點埋置在地表內的方法安裝沉降監測點。 (2.5)基坑測斜監測孔位布設 本項目基坑設置10個深層水平監測孔,編號為CX1~CX10。采用70mm的PVC測斜管,由鉆機鉆出深度超過基坑深度的鉆孔,測斜管的一對導槽必須垂直于基坑邊,下放至設計位置。澆筑混凝土時,PVC管預留高出地面約30cm左右的距離方便測量時測斜探頭進出。 (2.6)地下水位監測點的布設與監測 地下水位監測點布設在基坑邊,按照設計單位提供的監測圖紙,共布設5個地下水位監測點。 地下水位監測:水位監測管的埋設應根據地下水文資料,選擇在含水量大和滲水性強的地方,鄰近基坑頂埋設。采用100型鉆機鉆孔,孔深100m,孔徑為110mm,將直徑約60mm的PVC管預埋后,PVC管側壁鉆有小孔便于透水,PVC管與鉆孔壁之間的空隙回填細沙,并用混凝土封固地表管口。監測時采用鋼尺水位計測量,讀數至0.01m。地下水位的監測,首次必須測取管口的標高。從而可測得地下水位的初始高程。在以后的工程進展中,可按需要的周期和頻率,測得地下水位標高的每次變化量和累計變化量,并繪制出變化曲線。 (2.7)周邊建筑物沉降觀測監測點的布設 周邊建筑物沉降觀測點可用沖擊鉆在房屋墻體上鉆孔,然后埋入預制的沉降觀測標志,并用植筋膠封孔。 (2.8)地下管線沉降監測點的布設 地下管線沉降監測點可以采用直接在設計點位處挖坑后,將預制的沉降監測點埋置在管線接頭上方的方法安裝沉降監測點。 (2.9)主體建筑物沉降觀測監測點的布設 主體建筑物沉降觀測點可用沖擊鉆在房屋墻體上鉆孔,然后埋入預制的沉降觀測標志,并用植筋膠封孔。 (2.10)高支模監測點的布設 高支模項目應設置穩定的基準點,且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和可靠性,并且不影響現場的正常施工。模板對應的立桿軸力監測點宜布設在受軸力較大的立桿頂端,模板對應的豎向位移監測點布設在模板豎向位移較大部位的中心正下方為宜,支撐體系水平位移監測點布設支撐的2/3高度部位或斜剪刀撐對應的中部,傾斜監測點宜布設在受軸力較大的立桿及支撐自由邊中部的立桿上,另外需確保所在的立桿與模板和傳感器均密切接觸,避免懸空。模板及支撐水平位移監測點和傾斜監測點宜布設在同一桿件上。 各變形監測點位置見:基坑監測平面布置圖,現場施工點位時可根據場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點位布置。 (3)監測成果及提交形式 監測數據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和完整,發現異常現象,加強監測。監測數據如達到或超過報警值應及時通報委托方,以期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本工程進展順利。 對原始數據要進行分析,去偽存真后方可進行變形量的計算,按施工階段提出監測簡報。監測工作貫穿基坑工程始終,待全部資料整理完善后,應提供完整的監測數據、監測點變形曲線圖及監測報告(附電子文檔)。 每次觀測完畢后,及時提交中間性觀測報表,或可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當變形量大時應于觀測工作完成后立即提供書面中間性報表。 全部監測工作結束后,提交監測工作報告。內容包括:監測點平面布置圖,監測說明,監測成果表,統計表,監測曲線、監測數據,變形分析,結論等。 (4)技術標準及規范 (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要求。 (4.2)滿足以下國家有關監測的規范(不限于以下標準規范): (4.2.1)《建筑變形測量規范》JGJ8-2016 (4.2.2)《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 (4.2.3)《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 (4.2.4)《工程測量標準》GB50026-2020 (4.2.5)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包括但不限于:現行的國家、部委及廣東省有關現行專業勘察的強制性標準和法規、規范、規程、規章、規定等;沒有國家標準、規范時,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行業標準、規范;沒有行業標準、規范的,使用廣東省標準、規范;沒有地方標準、規范的,按照采購人的要求進行。 (4.2.6)在監測過程中,成交供應商應遵守國家、廣東省以及河源市的有關監測標準,遵守國家有關保護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法律和國際公約。 (5)報價要求 (5.1)監測費用的計算方法 監測費用采用全費用總價報價,具體工程量以《報價函附表》中列明的工程量為準,全費用總價報價=預計總工作量(注:以《報價函附表》為準)×全費用綜合單價。報價≤最高限價,且不低于成本價為有效報價。 (5.2)報價說明 按上述方法計算的全費用總價報價,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設備進出場費、監測費、檢測費和損壞修復費、檢測試驗費、報告編寫費、各項管理費及所有因工程質量監測應交納的政府規費、利潤、稅金、風險費用、安全措施費用等,不論實際費用有無發生,亦不論各項費用有無漲落,均不作調整。 (5.3)結算方式 本項目采用固定合同總價形式,按成交供應商報價包干實施。 備注:各供應商在響應時須填報《報價函附表》,匯總價格應與報價函報價一致。 標包2: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連平供電局生產綜合樓項目工程質量檢測服務 目類別:服務 目實施地點:廣東省(3)報價方式:本項目采用費率報價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投標費率),(3.1)有效投標(3.2)。 實結算a.中標人的中標費率為結算時的計費依據。 c.項目檢測工作量為中標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 (5)檢測費用計價和支付: 5.2檢測費用支付 (2)驗證檢測時,檢測結果達不到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檢測費用由施工單位支付;檢測結果達到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檢測費用由委托單位支付。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序號 內容 1 報價供應商必須按照南方電網公司要求,在供應鏈統一服務平臺(www.bidding.csg.cn)上完整辦理完成供應商登記。 2 供應商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應具備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若為非企業法人組織,應當持有相應企業法人的明確授權,并且具備獨立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的投標。 5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投標人沒有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7 投標人沒有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8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標人被南方電網公司供應鏈管理部門暫停或取消其投標資格,且未解除的。 3.2專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