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澄清/修改編號:01
現對″”(招標編號:)招標文件進行澄清/修改,澄清:
詳細評審標準中商務評分標準第五項″(5)項目業績(同類項目業績)”的詳細評審分項要素修改為:
1、投標人2022年起至今,在全國范圍內具有 20層以上或項目規模在2.5萬平方米以上的寫字樓(僅用于辦公用途的樓宇及其配套的設施、設備、場地,商住樓除外)案例的,每個得 5分,最高得 5分;
二、自有物業:
評分辦法:二項(非自有物業、自有物業)評分累計之和不超過20分;項目業績從高到低計分,已計過分的項目業績不能重復計分,未計過分且高于業績評分規則的項目順延至下一級業績評分規則計分(僅限于非自有物業項目業績);提供的資料需標注清楚是否為自有物業,自有物業是指投標人管理的項目為投標人或投標人母公司或投標人子公司或和投標人具有相同母公司的其它公司開發的項目。
其他內容不變。
二、聯系方式
鼎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工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三路100號鼎和大廈
南方電網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178號南方電網供應鏈集團有限公司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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