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青云譜區梅湖水生態修復項目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南昌市青云譜區梅湖水生態修復項目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已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昌市青云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資金來源為中央環保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采用總承包(EPC)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南昌市青云譜區梅湖水生態修復項目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
2.2. 建設地點:南昌市青云譜區梅湖。
2.3. 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水域水生植被修復工程、生態浮床工程、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具體內容及規模如下:(1)水生植被修復工程:在梅湖北岸修復水域植被面積70300㎡。(2)生態浮床建設工程:在梅湖迎賓北立交橋兩側建設生態浮床2990㎡。(3)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在梅湖北岸以及靠近青云譜南路北側部分區域建設生態緩沖帶面積85500㎡。
2.4. 本工程總投資:概算總金額約3882.61萬元,其中施工費約2993.41萬元;設計費約29.78萬元。
2.5. 招標范圍:
(1)設計部分:工程實施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植被修復工程、生態浮床建設工程、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等】所有專業的施工圖設計、方案優化、專項深化設計等以及相關的設計服務等內容,以及招標人委托的與本工程建設相關其他內容。
(2)建安部分:本項目所有建設內容的全部施工、驗收及運維養護等,包括但不限于:水生植被修復工程、生態浮床建設工程、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等以及招標人委托的與本工程建設相關其他內容。
(3)采購范圍:本項目建設內容涉及的相關材料、設施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和技術指導等及招標人委托的與本工程建設相關其他全過程服務。
(4)運維養護要求:本項目竣工驗收后,需對本項目進行3年的運維養護(詳見附件《南昌市青云譜區梅湖水生態修復項目運維考核方案》)
(5)發包方有權對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實施內容進行調整,由此引起工程子項目、工程量、合同價款、工期調整的,承包方須無條件接受,并不得對此主張權利。
2.6.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7. 標段劃分:壹個標段。
2.8. 項目計劃工期:
(1)施工計劃總工期365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5年9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6年9月30日;
(2)設計工期:(含圖審) 30日歷天。
2.9.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所有成員單位)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3.2.設計資質: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中的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環境工程(污染修復工程)專項乙級(含)以上資質或者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3.施工資質: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
3.4.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設計業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設計單位)自投標截止時間前60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時間以合同簽訂最終落款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設計費238247.20元(含)以上的水生態修復或濕地修復等項目的設計業績(含EPC項目)。
3.6.施工業績: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牽頭單位)自投標截止時間前60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時間以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竣工驗收報告最終落款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23947268.43元(含)以上的本項目類似環保工程的施工業績(含EPC項目)。
3.7.進贛備案要求
①投標人為外埠來贛設計單位須按贛建科設[2019]44號文件和《關于優化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的通知》(贛建字{2021}4號)規定在江西住建云平臺上辦理企業信息和人員登記;
②投標人為外埠來贛施工單位須按《關于優化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的通知》(贛建字[2021]4號)要求辦理企業進贛信息管理系統登記,且擬派本項目施工人員(施工負責人、施工員、質量(檢)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應進行登記;根據贛建城鎮[2021]19號文,江西住建云不再辦理省外進贛施工企業單項工程投標信息登記。
3.8.投標人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要求:
3.8.1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牽頭單位)擬派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專業:市政公用工程,注冊證書上的注冊單位名稱須與投標單位一致,若存在注冊單位變更情形,以最終注冊單位為準)并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提供投標截止前(不含開標當月)近12個月內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牽頭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連續至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3.8.2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擬派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自投標截止時間前60個月內(不含開標當月,時間以竣工驗收備案表或竣工驗收報告最終落款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23947268.43元(含)以上的環保工程或市政工程的施工業績(含EPC項目)。
3.8.3設計負責人: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設計單位)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資格;并提供投標截止前(不含開標當月)近12個月內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設計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連續至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3.8.4施工技術負責人: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擬派施工技術負責人須具備工程類工程師(含)以上技術職稱;并提供投標截止前(不含開標當月)近12個月內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連續至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3.8.5其他人員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擬派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質量(檢)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具有有效的崗位證書或培訓證書,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經年檢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并提供投標截止前(不含開標當月)近12個月內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施工單位)為上述人員繳納的任意連續至少六個月的社保證明。
3.9.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
3.10.投標保證金:伍拾萬元,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提供。
3.1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家,其中設計單位1家,施工單位1家,聯合體牽頭單位必須是施工單位;并簽訂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協議應明確聯合體各成員分工,各成員均須加蓋公章),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中投標。
3.12.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3.13.投標人及投標人法人代表(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所有單位)、擬派項目總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擬派設計負責人、擬派施工技術負責人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招標公告發布前從以上名單中刪除的除外),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14.根據南昌市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治理建設工程領域圍標串標、惡意競標等問題的通知》(洪建發[2020]126號)精神提供不參與串通投標承諾書(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單位均須提供)。
3.15.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的開標活動(應在開標截止時間前一小時進入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不見面開標大廳進行線上簽到),也無需遞交資格審查材料的原件,由投標單位自行將參與本項目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含授權委托書)的掃描件全部放入電子投標文件中,掃描件未放入的,視為未提供。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jxsggzy.cn)
4.2 獲取時間: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9日
4.3 獲取方式:自行通過江西省公共資源數智交易平臺網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其他工程”模塊進行項目系統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未按系統要求報名、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將不能參加本次投標。
4.4 其它事項: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問題,可統一致電客服熱線:400-998-0000進行咨詢。
4.5 各投標人請及時關注和查看網上發布的答疑及補充通知的信息,由于關注查看不及時的,后果自行承擔。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截止時間(同開標時間):2025年9月23日09:30;
5.2 開標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網
5.3 開標方式及投標文件遞交: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進行開標,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按招標文件要求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交易系統(江西省公共資源數智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昌市青云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人:諶悅
地址:南昌市青云譜區廣州路268號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號咨詢大廈
聯系人:薛克林,18879188777
招投標監管單位:南昌市青云譜區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791-88461917/0791-8523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