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現對先行調解業務選聘調解機構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公開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磋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南寧分行先行調解業務選聘調解機構采購項目
二、項目內容:
我行擬委托調解組織開展″先行調解”業務,預算金額44.89萬元。
擬采購調解機構數量:10家。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在參加我行采購活動前3年內,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或涉及環境保護、勞動用工、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提供的服務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及我行要求。
(五)具有為我行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六)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我行采購活動,但法律、行政法規等另有規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產的;
2、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3、被我行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禁止準入處罰期內的;
4、被列入我行反洗錢關注名單,且根據控制措施禁止與其往來的。
(七)與南寧市青秀區、西鄉塘區、江南區、良慶區、邕寧區法院有合作(同時與多家合作或單一合作均可),須提供法院出具的聘書或與法院合作協議。
(八)具備固定的辦公場所,符合司法或行政部門的設立規劃,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等。
(九)單位法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采購。
(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不接受轉包、分包。
四、報名須知
(一)報名材料
滿足以上資格要求的供應商,可攜帶下述資料前行中國銀行南寧分行報名(以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1、供應商需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行政許可相關證書復印件及公司簡介(包含辦公場所的相關實地照片)、企業固定場所證明材料(提供房產證或租賃合同)、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供應商不得有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截圖。
3、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三年內,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需提供相關網頁截圖。
4、報名人員需提供單位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5、報名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聯系郵箱。
6、供應商簡介。
(二)報名地點:
廣西南寧市古城路15號中國銀行南寧分行辦公樓506室財務管理部。
(三)報名時間:
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5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響應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地點為廣西南寧市古城路15號中國銀行南寧分行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五)項目磋商時間:2025年9月9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五、聯系方式:
現場報名
項目邀請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
地址:廣西南寧市古城路15號中國銀行南寧分行辦公樓506室財務管理部。
聯系人:唐經理 聯系電話:0771-2855686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分行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