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科技項目“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已由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批準,批準文號大唐集團規34號,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廣東省揭陽市。
2.2建設規模: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關鍵技術研究。
2.3服務期限:計劃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科技項目。項目擬開展兆瓦級高效高可靠漂浮式風機+波浪能一體化發電平臺關鍵技術研究,一體化發電平臺總功率≥10MW(波浪能裝機功率≤0.5MW),掌握其關鍵技術,為后續研建世界首臺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并進行示范驗證做好技術支撐。
2.5招標范圍:
2.5.1完成項目課題“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總體設計研究”,開展海上風浪資源勘測與數值模擬研究,完成融合發電平臺投運站址選劃;完成融合發電平臺概念設計,開展平臺設計優化與輕量化設計;提出極端海況下融合發電平臺性能及保護策略研究。包括:風能、波浪能資源評估及站址選劃、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概念設計、海上風電機組和波浪能裝置匹配適應性研究、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系泊形式及布置方案設計等。
2.5.2完成項目課題“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結構穩性優化設計”,建立漂浮式風機-塔架-平臺-吸波浮體-系泊系統一體化高效動力學響應分析模型,開展發電平臺結構優化設計,以提高平臺的動力響應性能;開展風機葉片氣動載荷、吸波浮體波浪載荷與半潛平臺主體、系泊系統的優化匹配研究,研究低頻多源穩性控制技術,研制高可靠高穩定性新型分岔系泊系統,實現融合發電平臺結構穩性優化設計并通過試驗驗證。包括: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一體化高效動力學建模、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主體優化設計、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系泊優化設計、低頻多源穩性控制技術研究等。
2.5.3本項目形成的所有成果,申報要以招標人為主,成果歸招標人所有。并將成果應用于后續招標人的深海風電項目中。未經招標人允許,不得進行項目成果申報,不得將成果泄露,不得將成果應用于第三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3資格要求:具備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資格等級“電源工程類一級”資質。
3.4業績要求:近5年內(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備不少于2項風電技術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關鍵內容頁、簽字頁)。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3.5.1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為進一步嚴格供應商管理,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規范投標行為,現公布常見不良行為(見附件1:供應商常見不良行為告知函)。
4.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17:00。
本招標項目為科技項目“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關鍵技術研究”,項目已由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批準,批準文號大唐集團規34號,資金來自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廣東大唐國際潮州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廣東省揭陽市。
2.2建設規模: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關鍵技術研究。
2.3服務期限:計劃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
2.4項目概況:本項目為科技項目。項目擬開展兆瓦級高效高可靠漂浮式風機+波浪能一體化發電平臺關鍵技術研究,一體化發電平臺總功率≥10MW(波浪能裝機功率≤0.5MW),掌握其關鍵技術,為后續研建世界首臺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并進行示范驗證做好技術支撐。
2.5招標范圍:
2.5.1完成項目課題“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總體設計研究”,開展海上風浪資源勘測與數值模擬研究,完成融合發電平臺投運站址選劃;完成融合發電平臺概念設計,開展平臺設計優化與輕量化設計;提出極端海況下融合發電平臺性能及保護策略研究。包括:風能、波浪能資源評估及站址選劃、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概念設計、海上風電機組和波浪能裝置匹配適應性研究、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系泊形式及布置方案設計等。
2.5.2完成項目課題“漂浮式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結構穩性優化設計”,建立漂浮式風機-塔架-平臺-吸波浮體-系泊系統一體化高效動力學響應分析模型,開展發電平臺結構優化設計,以提高平臺的動力響應性能;開展風機葉片氣動載荷、吸波浮體波浪載荷與半潛平臺主體、系泊系統的優化匹配研究,研究低頻多源穩性控制技術,研制高可靠高穩定性新型分岔系泊系統,實現融合發電平臺結構穩性優化設計并通過試驗驗證。包括: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一體化高效動力學建模、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主體優化設計、海上風浪融合發電系統系泊優化設計、低頻多源穩性控制技術研究等。
2.5.3本項目形成的所有成果,申報要以招標人為主,成果歸招標人所有。并將成果應用于后續招標人的深海風電項目中。未經招標人允許,不得進行項目成果申報,不得將成果泄露,不得將成果應用于第三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具有履約能力和承擔法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財務要求:近三年每年凈資產大于0。
3.3資格要求:具備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資格等級“電源工程類一級”資質。
3.4業績要求:近5年內(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備不少于2項風電技術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關鍵內容頁、簽字頁)。
3.5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行為:
3.5.1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為進一步嚴格供應商管理,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規范投標行為,現公布常見不良行為(見附件1:供應商常見不良行為告知函)。
4.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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