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昇路、官桂路、光華路及康萬路道路工程
可研、勘察設計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東昇路、官桂路、光華路及康萬路道路工程已由瀏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瀏陽經計前期〔2019〕3號、瀏陽經計前期〔2019〕4號、瀏陽經計前期〔2019〕5號、瀏陽經計前期〔2019〕6號文批準建設。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可研、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
2、項目
3、建設其中:東昇路(洞陽路-砰山路)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長度約1420米,路幅寬約24米,約6200萬元;官桂路(東昇路-師大附中北側道路)道路工程,城市支路,長度約420米,路幅寬約16米,約1200萬元;光華路(康平路-北盛大道)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長度約1220米,路幅寬約24米,約5300萬元;康萬路(洞陽路-光華路)道路工程,城市次干道,長度約620米,路幅寬約16米,約1800萬元;設計內容包含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綠化工程、亮化工程、交通工程、綜合管線等。
- 設計周期:總設計周期為120日歷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其中:10日歷天內完成并提交可研和方案設計成果(含測量成果),30日歷天完成并提交初步設計成果(含初步設計評審會和可研評審會,概算和地勘報告),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6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審查,提交施工圖成果。
各階段的可研、測量與勘察按設計進度要求同步完成,設計進度及后續服務應滿足本項目的建設要求。具體實施中再根據業主批準計劃落實。總的進度要求以滿足業主要求為原則,招標人保留工期調整的權利,工期調整后投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投標人在投標時應充分考慮并承諾自行承擔因工期調整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6、招標范圍:東昇路、官桂路、光華路及康萬路道路工程可研、勘察設計項目,包括可研、概算、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詳勘、地形測量等,需根據招標人要求分段出具施工圖。
7、標段劃分:本項目為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或企業單位,且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內;湖南省外企業須按照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為準)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務登記證(處于有效期內)。
2、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2.1可研資質:
(1)具有國家發改委頒發的工程咨詢單位綜合甲級資信證書或工程咨詢單位(市政公用工程)乙級及以上資信證書,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2.2勘察資質:(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資質之一)
(1)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
2.3設計資質:(要求具有以下設計資質之一)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市政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市政專業設計(道路工程及給排水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市政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擬任項目勘察負責人須具備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注冊證書,其中勘察負責人的注冊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擬任項目可研負責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證書》,且登記專業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記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4、參與本次投標的項目設計、勘察、可研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近半年連續三個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的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如投標人為事業單位,則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近半年連續三個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或相應的編制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6、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資格審查方式及要求: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五、評標辦法:本項目評標辦法參照《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3號)等中的綜合評估法。
六、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 元)。
2、投標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前(含)。投標保證金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含)到達專用賬戶(以托管銀行到賬日期為準)。
3、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投標保證金可以銀行轉賬、銀行電匯、銀行匯票、銀行投標保函和保證保險等方式提交。
4、投標人采用銀行轉賬、銀行電匯、銀行匯票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通過其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提交到如下專用賬戶(投標保證金托管專戶):
戶 名:長沙投標保證金專戶
賬 號:本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獲取的子賬號
4.1、請投標人登錄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 /)查閱本項目招標公告獲取投標保證金賬號,查閱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可下載和打印),該信息單中注明的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為投標人提交相應項目(標段)投標保證金的唯一賬號;
4.2、投標保證金應以投標人自身名義提交,其名稱應與投標單位的名稱一致,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提交。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
4.3、投標人應按照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投標保證金子賬號獲取操作說明”獲取本項目(標段)對應的賬號信息,在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按照《投標保證金子賬號信息單》中所獲取的信息正確填寫,不得填寫項目及標段名稱,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后可
5、投標人采用銀行投標保函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請投標人登錄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瀏覽“辦事服務”欄目中《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提交和退還流程清單(暫行)》,按要求辦理相關事項。
5.1、投標人應按所投項目(標段)在本單位銀行賬戶開戶行申請辦理銀行投標保函,保函必須填寫受益人和申請人的全稱,并與招標人和投標人名稱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額保函,保函生效時間應為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保函有效期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5.2、投標人應將銀行開具的對應所投項目(標段)的保函原件單獨密封,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與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投標文件中應包含保函的掃描件或復印件。
5.3、投標人和擔保人對銀行投標保函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5.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保函原件的簽收、核對和保管工作,負責填制《銀行投標保函保證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將保函提交情況向開標會議公示。
6、因投標人原因,未按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提交評標委員會否決其投標。
七、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1、凡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 9 月 1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長沙 電子服務平臺( /)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等相關文件,各投標人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或查閱招標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遺漏招標人概不負責。
2、投標人須先
3、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任何疑問,應于2019年 9 月 18 日(含)17:00時
項目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郵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