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投標人應提供2018年度經外部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 政企客戶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產品的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的;在最近三年(2016年8月1日至開標當日)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或因投標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事故,并達到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定義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級別事故的;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4、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