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掃描件或資格證書掃描件或稅務機關網站截屏等。
2.3 投標人須提供自2016年9月1日(合同簽訂日期)至投標截止日,項目金額不低于100萬元同類項目業績1份;
注:(1)須提供相關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合同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頁,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的掃描件, 同時每個合同(包括普通合同及框架合同)均須提供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發票金額可小于合同金額;(2)同類項目業績是指:云平臺軟件開發或技術服務。
2.4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
(3)被責令停業或破產;
(4)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
(5)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在最近三年內有被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行為;
(6)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應答。
(7)違背誠信原則,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投標資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