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證明材料: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證明材料: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承諾函》。
2.3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備1個2016年06月0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的云安全資源池類(合同中須含有云安全資源池等類似字樣)合同業績。
證明材料:①總價合同須提供:總價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②框架合同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對應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掃描件;③以總價合同的合同金額和框架合同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的金額為業績核算依據,以總價合同的簽訂時間和框架合同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的時間為業績核準時間;④僅提供框架合同未提供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的,或僅提供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未提供框架合同的,不納入統計范圍;⑤證明材料不齊全不納入統計范圍。
2.4 常駐機構要求:投標人須在海南設立有常駐機構或辦事處(或承諾在中標后30日內設立常駐機構或辦事處)。
證明材料:須提供有效的常駐機構營業執照掃描件或房屋購買、租賃合同掃描件或相應的承諾函。
2.5 人員要求:投標人須為本項目配備不少于6人的服務團隊(或承諾在中標后30日內配備),其中包含:項目經理1名;現場技術支撐人員(駐點人員)2名(均須具備有效的CISSP或CISP資質);其他技術支撐人員3名。
證明材料:如為現有人員,須提供相關人員的①有效身份證掃描件、②有效證書掃描件、③2019年以來連續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如為第三方代繳,需同時提供投標人與第三方代繳公司的協議材料掃描件);如非現有人員,須提供相關承諾函。
2.6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專業操守,在2016年06月0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事故。
證明材料:須提供①《投標人經營狀況承諾函》;②“國家企業信用查詢系統”網站( /”)中的“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查詢結果截屏,投標人不得存在“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
2.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證明材料:須提供《投標人經營狀況承諾函》。
2.8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證明材料:須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