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 2020年設備材料監理機構框架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0002200000062526)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州
一、招標條件
本廣州 2020年設備材料監理機構框架招標項目(招標項目編號:0002200000062526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一)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如下: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最大中標數量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中標比例 | 標包金額(萬元) | 工期 | 中標 比例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1 | 輸變電工程、技改工程項目設備材料監造服務 | 472 | / | 1 | 標包1(110kV及以上變壓器、110kV及以上GIS、10kV及以上電抗器、35kV及以上隔離開關、35kV及以上斷路器、110kV及以上電纜、110kV及以上塔材、500kV及以上導線、110kV及以上電纜附件) | 60% | 283.2 | 按照承諾檢測周期執行 | 60% | / | 否 | 本項目不收取 | 本項目不收取 |
2 | 標包2(110kV及以上變壓器、110kV及以上GIS、10kV及以上電抗器、35kV及以上隔離開關、35kV及以上斷路器、110kV及以上電纜、110kV及以上塔材、500kV及以上導線、110kV及以上電纜附件) | 40% | 188.8 | 按照承諾檢測周期執行 | 40% | / | 否 | 本項目不收取 | 本項目不收取 |
(二)項目概述:
為保障設備材料監造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物資品質控制管理辦法》,選擇服務好、價格合理的監理機構承擔設備材料監造工作,物資部擬開展2020年設備材料監理機構的框架招標。
(三)采購范圍:廣州 2020年設備材料第三方設備材料監理機構采購
(四)標的物描述:無
(五)報價方式:費率報單價,同時需報設備監造綜合費率
注:報價分計算用設備監造綜合費率計算
設備監造綜合費率計算方法
1、第一步,計算220kV及以下工程項目單個設備(Ai)的監造費率及500kV工程項目單個設備(Bi)的監造費率
監造費率(Ai)=監造費率(220kV及以下基建)×0.95+監造費率(220kV及以下技改)×0.05;
監造費率(Bi)=監造費率(500kV基建)×0.95+監造費率(500kV技改)×0.05
注:
GIS(HGIS) | i1 |
主變 | i2 |
電抗器 | i3 |
斷路器 | i4 |
隔離開關 | i5 |
輸電線路 | i6 |
設備缺陷解決建議報告(份) | i7 |
2、第二步:計算220kV及以下工程項目的設備監造費率(X)和500kV工程項目的設備監造費率(Y)
X=GIS設備監造費率(Ai1)×30%+ 主變設備監造費率(Ai2)×25%+電抗器設備監造費率(Ai3)×10%+ 斷路器設備監造費率(Ai4)×10%+隔離開關設備監造費率(Ai5)×10%+輸電線路設備監造費率(Ai6)×10%+設備缺陷解決建議報告費用(Ai7)×5%。
Y=GIS設備監造費率(Bi1)×30%+ 主變設備監造費率(Bi2)×25%+電抗器設備監造費率(Bi3)×10%+ 斷路器設備監造費率(Bi4)×10%+隔離開關設備監造費率(Bi5)×10%+ 輸電線路設備監造費率(Bi6)×10%+設備缺陷解決建議報告費用(Bi7)×5%。
3、第三步:計算設備監造綜合費率(Z)
X權重為80%,Y權重為20%。
即:Z=X×80%+Y×20%。
(六)結算方式:按實結算,結算價=單項設備購置費×數量×中標單位的各設備的監造費率
(七)有效報價區間:
設備名稱 | 監造費率 | |||
220kV及以下工程項目設備(基建) | 500kV工程項目設備(基建) | 220kV及以下工程項目設備(技改) | 500kV工程項目設備(技改) | |
GIS(HGIS)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主變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電抗器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斷路器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隔離開關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輸電線路 | 不得高于0.87%; | 不得高于0.7%; | 不得高于0.8%; | 不得高于0.5%; |
設備缺陷解決建議報告(份) | 不得高于0.5%; | 不得高于0.1%; | 不得高于0.5%; | 不得高于0.1%; |
(八)框架有效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特別注明:如因網公司管理要求或我司管理權限出現變更,需另行確定監理機構,則在變更之日起本招標結果失效。)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通用資格: | |
通用資格要求 | |
序號 | 內容 |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企業法人或具有企業法人授權的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能提供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按年度在規定的期限內,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 |
3 | 提供銀行商業信用證明及近三年內連續兩年經審計的財務狀況證明(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時間提供)。 |
4 |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5 | 非聯合體投標。 |
6 | 本項目不區分標包,只進行統一的一次性綜合評議。同一投標人必須購買該項目所有標包,且所有標包投標報價(含分項報價)等投標文件需保持一致,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 |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項目招標人通過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采購活動中,相關工作人員及評標專家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有權向廣州 監督部舉報。
舉報 九、 招 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