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采用全電子招投標方式。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投標人負責向招標人指定的中國供應商采購物資,并負責將采購物資從中國啟運港集港(接貨、倉儲)、商檢、出口報關(含海關查驗等)、裝船(上飛機)、海運(空運)至卸貨港(印尼機場)減免稅辦理、清關、印尼內陸運輸至招標人倉庫;
2)本項目生產期以集裝箱運輸為主,預計每月發運1-2個集裝箱,緊急情況使用空運,具體貨量與運輸方式以實際情況為準。
3)招標人將與投標人、招標人確定的中國供應商(包含確定采購物資和價格)簽訂“三方采購合同”,明確招標人、投標人、中國供應商的責任和義務(詳見附件),投標人作為物資出口主體,負責向招標人確定的中國供應商按確定的價格采購物資,負責對采購物資辦理向印尼的出口報關、退稅,負責向中國供應商支付合同貨款(投標人應在收到招標人“三方采購協議”貨款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向中國供應商的付款)。投標人履行“三方采購協議”責任、義務的相關費用、利潤全部包含于此投標報價中,招標人將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4)投標人可自行決定對清關代理、貨運代理進行分包,分包單位必須具備合格資質,并經招標人確認;同時參與“三方采購協議”簽訂的必須是投標人,而不能是分包商;印尼境內運輸為滿足印尼稅法要求,招標人需與投標人確定的印尼境內PT公司及投標人簽署“三方運輸合同”;對于印尼境內的運輸服務費用,招標人將以印尼盾付款,收款方為“三方運輸合同”中投標人指定的印尼PT公司。
服務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后3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應具有《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表》、《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等物資出口資質文件;
(3)最近三年內(自2016年09月01日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具有向印度尼西亞共和國出口物資、報關等組織經驗,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購標前必須完成供應商注冊,已注冊的投標人請勿重復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附件一。
4.2 購標途徑:已完成注冊的投標人請登錄,在“購標申請”菜單中根據要求上傳購標審核資料,審核通過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9年12月25日 09時00分至2019年12月30日 16時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備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成功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導致未成功購買招標文件不能參與投標的我們概不負責!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下載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