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若為“三證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須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2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等。
2.3本項目只接受原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2.4投標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業績指:線路工程鐵件產品。注:1、投標人如為“中國移動鐵件產品供應商信息核查”范圍內的供應商,評審時以核查結果業績為準進行評審,如有新增僅提供新增業績。2、投標人如為“中國移動鐵件產品供應商信息核查”范圍外的供應商,須提供相關合同關鍵頁(包括合同首頁、合同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頁。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時須提供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的掃描件。同時,所提供的業績(包括普通合同及框架合同)須提供任意一張合同結算時的發票掃描件,發票金額可小于合同金額,發票開具時間應不早于合同簽訂時間。
2.5本次采購中的15種產品須具備由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檢測機構需經CMA認證或CNAS認證)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原件掃描件且檢測內容和指標必須符合檢測指標相關要求。注:檢測報告須為2019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須提供該檢測機構的官方網站的網址及查詢截圖,如果官方網站查詢不到結果,請提供相關檢測報告真實性的證明文件并加蓋該機構的公章和聯系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
(3)被責令停業或破產;
(4)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5)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在最近三年內有被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行為;
(6)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投標;
(7)違背誠信原則,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投標資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