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本項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商的申請。如為代理商,須出具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權函;不允許同一制造商同時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參與申請;如有制造商與代理商同時提出申請,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申請;
2.3、業績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具備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萬元的防病毒軟件的同類項目經驗;【備注:必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頁、標的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及至少一張該合同對應的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原件備查;如提供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后續簽訂的采購訂單,一個框架合同下的所有訂單金額之和視為一個單項合同金額。】
2.4、投標產品須具有公-安部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 需提供證書掃描件;
2.5、投標產品須具備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出具的安全認證或安全監測報告;
(具備資格的認證/檢測機構見招標公告附件5《承擔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安全認證和安全檢測任務機構名錄(第一批)》)
2.6、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8、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投標文件中的承諾條款與中標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掛靠、轉包或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