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基本要求: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2企業資質:
1、投標人須至少具備以下一種資質證明:
(1)有效期內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有效期內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3)有效期內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力(送電工程、變電工程)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需提供投標人的有效證書掃描件。
2、市外設計企業
重慶市市外設計企業應當是已納入“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勘察設計行業綜合信息平臺”的設計企業,擬投入本項目所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是已納入“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勘察設計行業綜合信息平臺”的專業技術人員。
重慶市市外設計企業在《重慶市市外勘察設計企業入渝信息報送和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發〔2017〕19號)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入渝登記備案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擬投入本項目所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是完成入渝登記備案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須提供已納入“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勘察設計行業綜合信息平臺”企業信息和擬投入本項目所配備的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的網上截圖(截圖的內容至少應包含網頁的表頭及主要信息)或有效的重慶市市外設計企業入渝登記備案證明和登記備案的人員名單掃描件。
2.3業績要求: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項目發布首次公告為止,投標人簽訂的合同作為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內容均須包含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外市電引入設計類合同,單份合同含稅總金額不低于70萬元。
合同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關鍵頁的掃描件。關鍵頁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物明細頁、有合同主體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B、提供與上述合同對應的任一發票掃描件(發票主體與合同雙方名稱必須一致,如不一致則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C、統計合同金額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稅總金額為準;若合同未注明含稅總金額的,以該合同對應的訂單累計含稅金額為準(訂單內容與合同內容一致);若該合同即無含稅總金額也無訂單,以合同主體雙方簽署并加蓋公章的項目證明材料為準(此證明材料應體現項目執行內容須與合同內容一致,且有執行含稅總金額)。
D、對于合同含稅總金額的說明:若合同總金額未價稅分離,則視為合同含稅總金額;若合同總金額僅為不含稅金額,則以提供的發票上的稅率核算含稅總金額。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的,不納入合同業績統計。
2.4人員要求:
投標人承諾中標后成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團隊,如投標人為外地企業,擬投入本項目所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是完成入渝登記備案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團隊中的負責人需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資質:
1.提供人員名單和承諾函,負責人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為服務團隊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由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
3.投標人為服務團隊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內容須包括:清晰可見投標人名稱;繳納社保期限涵蓋2019年7月至今任意連續2個月。
4.如提供的人員社保為第三方公司代繳,須提供投標人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的有效代繳協議掃描件,該代繳協議內容須包括:投標人與第三方公司的名稱;協議雙方的簽章。
5.如為外地企業,承諾的專業技術人員團隊需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與企業資質要求一致。
2.5信譽良好聲明函:投標人存在信譽良好聲明函中規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標將被否決。
2.6聯合體:不接受聯合體
2.7企業關聯情況說明書:不同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采購包投標或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