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2.1 投標人近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標公告之日止(按合同中買方注明時間計算)在國內的無源波分業績累計合同金額不少于500萬元。
(1)如為單項合同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至少包括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蓋章頁)及合同所對應的發票的復印件。業績有效時間及金額均以單項合同為準。
(2)如為框架合同業績,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及訂單對應的結算發票復印件。業績有效時間及金額均以采購訂單中注明的為準。業績統計列表清單中不允許出現框架合同金額。
注:上述業績發票上必須注明“彩光模塊、無源光纖擴展復用器(合/分波器)系統、無源波分復用設備、無源光纖擴展器、無源光纖復用器、無源WDM、無源彩光等字樣。
2.2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CWDM設備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提供有效期內(有效期涵蓋投標截止時間)的證書掃描件及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官方網站 的查詢頁面截屏掃描件。
2.3 投標人須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具備相關產品檢測資質的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所投產品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要求加蓋CMA或CNAS資質標識及檢測機構的專用章)掃描件,原件備查。注:所投產品是指25G彩光模塊、10G彩光模塊、1:6合分波器和1:12合分波器,需同時提供這四個產品的檢測報告。
2.4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對于未進行“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的,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投標人為非營利法人或特別法人的,應具有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供上述證件的掃描件。
2.5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材料或網上稅務系統查詢能顯示其為一般納稅人的頁面截屏掃描件,或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
2.6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關系的公司,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供應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東,不得參加同一采購包或者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投標。提供投標人關聯關系等情況申報表,同時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商事主體信息最新查詢結果(顯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人代表、股東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7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或破產清算、財產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自應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認定存在串標、騙取中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內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應答資格的,被認定存在串通應答、騙取中選、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因違反采購人《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規定(修訂)》須禁止合作的。
2.8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只接受設備制造商投標(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
2.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轉包。提供非聯合體投標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包承諾函,格式自擬。
以上資格要求所須提供的證明材料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