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供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登記的營業執照。
2.2投標人須具備通信技術服務等相關的經營范圍。
2.3投標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有承接同類型項目(全業務、傳輸線路等)資源錄入工作并產生業績。
2.4投標人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網上查詢截圖或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證明材料)
2.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代理商及中介機構投標。
2.6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