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如營業執照無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的,還需提供商事主體信息最新網頁查詢結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冊時間、注冊資本等內容)。
2.2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資質:
2.2.1 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證書復印件;
2.2.2 需具備以下基本資質之一,且必須同時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五級或以上的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2)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注: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
2.3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人員要求(需提供證書復印件):
(1)項目經理要求:一名,須持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專職安全員要求:一名,須持有有效期內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注:項目經理與專職安全員不能為同一人。
2.4 非粵注冊投標人必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完成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須提供“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的投標人信息登記查詢截圖)或在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辦理2020年入粵備案登記手續(須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相關證明(廣東省通信管理局頒發)),或者承諾中標后30天內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完成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或在廣東省通信管理局辦理2020年入粵備案登記手續。
2.5 增值稅一般納稅
2.6 財務要求: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依法繳納稅收及社保良好記錄。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破產狀態,近三年無不良合作記錄。
2.7 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為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
2.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9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2.10 其他補充說明:(1)供應商如出現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時間可溯源至原單位的注冊時間起算;如出現新設合并的,成立時間可溯源至參與合并的單位中成立時間較短的單位的注冊時間。須補充提供合并文件(如合并協議等)、體現原單位或參與合并單位的注冊時間資料;(2)本項目如涉及投標授權的,分支機構需提供總公司針對本項目投標的授權書,或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統一轉發的相關授權函,且授權在有效期內。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