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人委托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為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企業,提供有效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且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相關證照上未加蓋一般納稅人戳印的,需提供稅務機關官網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結果截圖或稅務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
2.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參與投標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及制造商商營業執照(授權函及制造商商營業執照必須加蓋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況: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時授權兩家(含)以上代理商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同一品牌的產品出現制造商和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的)。
2.4 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代理商提供制造商資質證書。
2.5 投標人須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金額不少于350萬元的同類項目業績(同類項目指小型精密空調銷售),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同類項目業績。
注:須提供合同等業績證明材料,業績材料包括以下內容,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①合同:包括合同名稱、合同金額、服務內容頁和合同簽字蓋章頁等復印件;②如提供框架合同還需提供訂單或結算發票等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復印件。③時限:合同以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結算發票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時間為準。
2.6 檢測報告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國家級權威檢測機構(經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報告須具有CMA或CNAS標識)針對所投產品出具的檢測報告(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針對投標產品的檢測報告)。
2.7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8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金和財務狀況。
2.9 投標人具有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譽。
2.10 未列入中國移動或新疆移動供應商負面行為清單(與本項目采購內容相關的產品類別)。
2.11 投標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采購活動。
2.12 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13 投標人不存在下列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注:以上為必需具備條件,任何一項不滿足,則不能通過本項目的資格審查。以上證明文件必須在應答有效期內,且經年檢合格。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參與投標的須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函及制造商商營業執照(授權函及制造商商營業執照必須加蓋制造商公章,且不得存在下述情況: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時授權兩家(含)以上代理商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同一品牌的產品出現制造商和授權代理商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的),其他要求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