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①如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②如為其他組織,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由有關行政機關頒發的其他組織有效憑證;對于法人的分支機構,還應提供其隸屬法人的營業執照,并需由其隸屬法人出具《授權書》,授權該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和簽署合同,并承諾對分支機構的投標行為及中標后的履約行為承擔責任。】
2.2 業績要求:具備中國境內工業互聯網PaaS層平臺建設相關業績,自2018年7月20日至2020年6月20日累計金額達到50萬元人民幣。【提供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金額以合同含稅金額為準。業績證明材料中需要有明確的工業互聯網PaaS層平臺建設相關內容描述,僅涉及底層資源搭建(IaaS層)的建設相關業績或工業應用開發(工業APP)開發的業績不計為有效業績。】
2.3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4 投標人不得存在的情形: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