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當前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資質條件。
項目負責人資格: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注冊建造師;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擔任任何職務,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注冊在本單位且為投標人正式職工(提供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的勞動合同、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竣工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個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的公共建筑改造項目類似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以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合同須能體現技術負責人姓名,技術負責人為投標人正式職工(提供技術負責人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的勞動合同、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擔任管理人員。
財務要求:2017年至2019年(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19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有效的財務報表。
企業業績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竣工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2個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的公共建筑改造項目類似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以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身份,2017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以竣工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的公共建筑改造項目類似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以及竣工驗收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均須具有能反應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信息的內容,否則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績。
人員配備要求:詳見《施工現場專業(管理)人員配備表》。
其他要求:(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信譽要求:
2.1信譽良好,未因不良行為記錄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或暫停其投標資格。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jsgc-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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