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基本要求: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2 企業資質: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并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投標人須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其中之一。
提供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
2.3 業績要求:
提供至少1份2017年1月1日至本次項目發布首次公告為止,投標人簽訂的合同作為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內容均需包含柴油發電機安裝或施工類別,累計合同含稅總金額不低于300萬元。合同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A、提供合同關鍵頁的掃描件。關鍵頁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物明細頁、有合同主體雙方加蓋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
B、提供與上述合同對應的任一發票掃描件(發票主體與合同雙方名稱必須一致,如不一致則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C、統計合同金額以合同上注明的含稅總金額為準;若合同未注明含稅總金額的,以該合同對應的訂單累計含稅金額為準(訂單內容與合同內容一致);若該合同即無含稅總金額也無訂單,以合同主體雙方簽署并加蓋公章的項目證明材料為準(此證明材料應體現項目執行內容須與合同內容一致,且有執行含稅總金額)。
D、對于合同含稅總金額的說明:若合同總金額未價稅分離,則視為合同含稅總金額;若合同總金額僅為不含稅金額,則以提供的發票上的稅率核算含稅總金額。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業績證明材料的,不納入合同業績統計。
2.4 人員要求:
投標人承諾中標后成立符合本項目要求的施工團隊,團隊人員至少8名,其中:項目經理1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安裝人員6名。并承諾履約期間更換團隊人員需招標人同意,團隊人員要求如下:
項目經理需具備在投標人單位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安C證且年檢合格)。
團隊中具備高處作業證書(準操項目為登高架設作業)2人或同時具備高處作業證書(準操項目為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和電工作業證(準操項目為高壓電工作業)的2人。
團隊中具備高壓電工作業證的4人。
(上述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可一人多證)
投標人須提供上述施工團隊及人員的證明材料,包括:
1.施工團隊人員清單及承諾書,資格證書掃描件。
2.投標人為施工團隊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由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
3. 投標人為施工團隊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內容須包括:清晰可見投標人名稱;繳納社保期限涵蓋2019年12月至今任意連續2個月。
4. 如提供的人員社保為第三方公司代繳,須提供投標人與第三方公司簽訂的有效代繳協議掃描件,該代繳協議內容須包括:投標人與第三方公司的名稱;協議雙方的簽章。
2.5 信譽良好聲明函:投標人存在信譽良好聲明函中規定的禁止情形的投標將被否決。
2.6 企業關聯情況說明書:不同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采購包應答或未劃分采購包的同一項目應答。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2.7 聯合體: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