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2、投標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財務要求: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信譽要求:投標人近三年(投標截止之日前36個月)內未出現嚴重違約,未出現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
5、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本項目不接收聯合體投標。
7、業績要求:
標包1(結算審計):投標人須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開標當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承接的通信網絡工程、配套土建、交流引入、營業廳裝修、局房土建、維護維修等通信工程結算審計(合同內容至少包含四種以上同類項目業績)類項目的累計金額(業績金額以合同或訂單金額為準)不低于100萬元。
標包2(決算審計):投標人須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開標當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承接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類項目的累計金額(業績金額以合同或訂單金額為準)不低于100萬元。
8、資質要求:
標包1(結算審計):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工程造價咨詢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證書;
標包2(決算審計):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會計事務所執業證書。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