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具有法人資格,或為依法登記的非法人組織。
2.1.1投標人為獨立法人資格時,須提供有效的加載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1.2如投標人為分支機構時,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的投標(應答)授權證明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
2.1.3投標人為非營利法人或特別法人時,須提供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2.2投標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由住建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三級以上資質及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投標人須提供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
2.4本項目需配備項目經理1名,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二級或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專業)、安全員B證、勞動合同及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名,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員C證、勞動合同及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注: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單位名稱需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如有變更,需提供變更頁及延續注冊頁,證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內。)
2.5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比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比選包的同一采購項目的應答。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不允許分包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