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
2.2 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承諾開具增值稅發票。
2.3投標人具備同類項目服務經驗(運營商行業、第三方支付、銀行、互聯網、互聯網金融等行業同類云平臺、混合云或者容器云平臺項目),自2017年1月以來不少于【1】個合同。(需提供合同關鍵頁證明材料掃描件:包括合同采購內容、簽訂時間、合同簽頁,如提供框架合同,同時需提供框架合同項下的訂單或結算單據或單項合同)
2.4 不接受應標的情形: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標。
2.5 不得存在的情形: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標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