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須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掃描件。若為“三證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記改革要求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企業,須提供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材料(一般納稅人認定表或證書掃描件或稅務機關網站截屏等)。
2.3 投標人須具備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相關資質掃描件。
2.4 人員要求:
2.4.1 項目經理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2.4.2 專職安全員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注:1、每個標段須至少配備一名項目經理、實施地域內的每個地市(投標時不得少于三個地市,如中標,可按照中標份額對應地市數量進行調整)均須至少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不得在同一標段內復用。
2、須提供上述人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掃描件、自2020年1月至應答截止時間任意1個月由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開具的繳納社保證明掃描件(繳納社保主體名稱與投標人名稱(或其分支機構)一致)。
2.5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3、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4、本次所采購產品或服務在最近三年內有被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存在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行為的;
5、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甘肅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6、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標段或同一標包或同一項目(未劃分標段或標包)的投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投標的情形;
8、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禁止投標的情形;
9、違背誠信原則,虛假承諾或提供虛假投標資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