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負責人1人和其他主要人員(含設計負責人、勘察負責人、規劃專業負責人、道路專業負責人、電氣專業負責人、景觀專業負責人、造價專業負責人。)為一套人員。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前,應將擬推薦中標候選人投標文件副本經現場監督交招標人,招標人應在開標場所通過以上相關門戶網站對投標人類似業績,失信被執行情況,重大稅收違法情況,主要人員證書信息、工程業績、在建項目、不良行為、良好行為、歷史記錄等從業信息,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
更改為:“項目負責人1人和其他主要人員(每專業負責人1人,含設計負責人、勘察負責人、規劃專業負責人、道路專業負責人、電氣專業負責人、景觀專業負責人、造價專業負責人。)為一套人員。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前,應將擬推薦中標候選人投標文件副本經現場監督交招標人,招標人應在開標場所通過以上相關門戶網站對投標人類似業績,失信被執行情況,重大稅收違法情況,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其他要求”:“(6)”中原條文:
“(6)若投標人按本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有關資質、主要人員證書是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其資質、主要人員及遞交投標文件代表等有關信息,交通類也可在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媒介門戶網站查詢”
更改為:“(6)若投標人按本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有關資質是交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頒發的,其資質等有關信息,交通類也可在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媒介門戶網站查詢”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0.1”:“編頁碼和小簽
”中原條文:
“(2)投標人應在編有頁碼的頁面底端小簽。小簽可簽全名,也可只簽姓。(3)小簽可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進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標的委托代理人進行。小簽應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簽字筆由本人親筆手寫簽字,不得用蓋章(如簽名章、簽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簽。”
更改為:“(2)投標人可以選擇小簽也可以不小簽。”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條款號”:“10.19”:“關于投標文件遞交代表要求”中原條文:
“遞交投標文件的代表應是投標人本單位員工,同時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二、授權委托書”中的“注”的要求?!?/p>
更改為:“遞交投標文件的代表應是投標人本單位員工(聯合體投標的應為牽頭人單位員工)。”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3.5 資格審查資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中原條文: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及其年檢合格的證明材料、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p>
更改為:“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復印件?!?/p>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3.5 資格審查資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中原條文:
“3.5.5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p>
更改為:“3.5.5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情況并附查詢目錄截圖和承諾投標人發生的訴訟及仲裁不影響本項目履約(格式自擬),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p>
-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附表一:遞交投標文件代表資格審查表”:“注”:中原條文:
“5、若為委托代理人(限1人)時應當提供:①資質證書(原件或復印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③授權委托書(原件)、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⑤養老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⑥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臺、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媒介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門戶網站企業資質(格)。其中:①②③⑥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③④⑤⑥中委托代理人姓名一致。
6、若為法定代表人時應當提供:①資質證書(原件或復印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⑤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臺、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媒介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門戶網站企業資質(格)及法定代表人人員信息網絡截圖打印件等證件資料。①②③④⑤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p>
更改為:“5、若為委托代理人(限1人)時應當提供:①資質證書(原件或復印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③授權委托書(原件)、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⑤養老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若為法定代表人時應當提供:①資質證書(原件或復印件)、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p>
8.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1.2 資格評審標準”:“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和其他主要人員)”中原條文: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并且是投標人在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數據共享平臺、省級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媒介或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門戶網站登記的本單位在職人員。”
更改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p>
9 . “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4(5) 細微偏差和不良信用評審標準”:“評分標準”中原條文:
“⑶編頁碼和小簽每漏編一處頁碼或小簽扣0.5分;”
更改為:“⑶編頁碼每漏編一處頁碼扣0.5分;”
10 .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三)投標函附錄”中原條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