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須提供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2 投標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3 投標產品須具備有效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
2.4 投標人須提供由具備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機構在2019年01月0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出具的對投標產品IP PBX設備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上受檢單位或生產單位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2.5 投標人須具有2017年7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止至少1個300萬(含)以上的IMS接入設備(IP PBX/IAD/SIP GW)銷售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掃描件、 訂單(或結算單)掃描件、發票掃描件、發票真實性證明材料掃描件等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備注: ①合同關鍵頁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額、合同服務內容(合同標的)、合同大簽頁面等;凡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采購訂單(或結算單);
②訂單(或結算單)須由甲方簽字或蓋章,否則視為無效訂單(或結算單);
③發票真實性證明材料: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發票查詢截圖或發票開具單位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發票開具證明或其他可以證明發票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等;
④業績日期認定:單項合同以大簽頁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有效期內訂單(或結算單)簽字或蓋章日期為準;
⑤業績金額認定:單項合同或框架合同對應訂單下的有效發票累計金額計取。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影響正常經營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
2.7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投標。
2.8 本項目只接受原廠商報名,不接受代理商及OEM廠商報名。
2.9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