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要求 2.1、應答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電子掃描件。 2.2、應答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稅務機關頒發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文件掃描件或稅務機關官方網站上的截圖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2.3、提供2018年10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累計金額人民幣80萬元及以上本次采購產品的銷售業績。以合同或訂單(如提供訂單的,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為準。需提供合同和相應發票掃描件,合同(訂單)與發票應一一對應。 2.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5、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