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為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的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人委托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須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指分布式電源(鋰電池內嵌式))累計金額500萬及以上。注:須提供合同等業績證明材料,業績材料包括以下內容,單項合同或框架合同關鍵頁和至少一張相應發票。① 單項合同:包括合同名稱、合同金額、服務內容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至少一張相應發票等復印件或掃描件;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② 如提供框架合同還需提供訂單或結算發票等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金額以訂單或結算發票累計金額為準。③ 時限:合同以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結算發票能證明單個項目合同金額的憑證材料時間為準。
(3)須提供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具備CMA或同等及以上水平認證)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主要內容須包含技術規范書中的相關設備參數、指標、性能等。
(4)投標樣品: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密封遞交符合本項目要求并且與投標產品保持一致的10kVA交流DPS(含鋰電池組)1套。若未按時提供樣品或提供的樣品不符合要求,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
(5)本項目只接受原生產廠商投標。
(6)具有良好的資金和財務狀況及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譽,近三年無違法經營記錄。
(7)單位負責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東)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關系(母公司與子公司或總公司與 )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8)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嚴重違約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應答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未列入新疆移動負面行為清單(與本項目采購內容相關的產品類別);
(9)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采購活動;
(10)該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對標的物/服務進行分包轉包。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