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具有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年檢合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若公司已經辦理三證合一,則提供營業執照即可)。
2.2投標人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稅務登記證加蓋一般納稅人章或其他可以證明投標供應商為一般納稅人的當地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或可提供近6個月內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掃描件。
2.3業績要求:
包1的業績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投標人具有類似裝修改造工程項目經驗,累計金額達165萬元及以上,金額以合同為準。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包2的業績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投標人具有類似裝修改造工程項目經驗,累計金額達25萬元及以上,金額以合同為準。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包3和包4的業績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投標人具有類似裝修改造工程項目經驗,累計金額達100萬元及以上,金額以合同為準。須提供合同復印件。
2.4企業資質:
2.2.4.1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掃描件;
2.2.4.2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掃描件。
2.5
2.2.5.1具有注冊建造師證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資格;(提供證書掃描件)
2.2.5.2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證書掃描件)
2.2.5.3且須提供近6個月(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投標人繳納的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允許退休人員做為項目經理)
2.6投標人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2.7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符合全部要求則合格,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則否決其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