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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2-09-01-1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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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濱海經濟開發區屋頂分布式光伏綜合智慧能源項目EPC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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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設所有勘察工作、設計(含屋頂加固)、概算編制(光伏組件、逆變器由招標人按 公司采購管理規定實施集中招標采購;其他
1.經營資格: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資格
2.資質要求:
(1)投標人資質和業績須滿足以下1)、2)其中之一:
1)設計資質單位要求:
①資質條件:具備電力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或者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項目經理要求: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光伏電站EPC 總承包
2)施工資質單位要求:
①資質條件:
②項目經理要求:具備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光伏電站施工總承包或EPC 總承包
(2)如果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協議中承擔設計、施工分工的單位,須分別滿足上述第(1)條1)、2)的要求。
3.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良好。
4.類似項目業績:投標人近三年應(工程完工驗收時間從2019 年10 月1 日至截標時間)具有至少1 個已完成的光伏電站EPC 總承包業績。須提供符合要求的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工程范圍、合同簽訂時間、招投標方蓋章頁、驗收證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為無效證明文件。
5.
6.其他要求:
1)投標人近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投標人 、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條按照等同化原則進行要求)。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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