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投標人資質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其他省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需提供進遼備案證明,且資質證書檢測范圍須具備見證取樣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項目;2)投標人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 (3)業績要求: 1)投標人在近五年(合同簽訂時間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內至少具有2項已完工的建筑工程檢測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完工驗收報告。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工作內容(體現檢測項等)、合同簽署頁(含時間)等內容;完工驗收報告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則需提供年度協議、該協議下服務訂單、完工驗收報告,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服務訂單、完工驗收報告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人員要求: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須為本單位員工,主要包括: (5)財務要求: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成立時間短于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自成立時起至2021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