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埠來贛施工單位根據贛建審批[2020]4號文規定在江西住建云平臺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贛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登記,且擬派本項目施工人員(項目經理、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應進行登記,根據贛建城鎮[2021]19號文,江西住建云不再辦理省外進贛施工企業單項工程投標信息登記。(2)社保證明:須提供以下人員的政府部門出具的投標單位為其繳納2022年1月至至本項目開標之月中不少于連續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應提供從變更時間的次月(含)起至開標時間前一月的社保證明):1)注冊建造師;2)技術負責人;3)擬派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施工員、質量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材料員、標準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3)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均應按《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饒府廳字【2019】10號文)規定,投標時必須提交由法人代表親自簽署的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承諾書,并將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承諾書作為投標文件組成內容,中標后本承諾書應作為施工合同的組成內容。投標人須提供按格式要求簽字蓋章的“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承諾書”,具體格式詳見招標文件附件:“項目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承諾書”。(4)投標保證金轉帳憑證或電子保函(本項目為不見面開標,投標保證金遞交形式為銀行轉賬或電子保函,不接受線下的紙質銀行保函)(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6)其他要求詳見資審文件。注: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