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內至少具有1項已實施的海洋環境腳手架搭拆服務業績(單個合同或單個訂單需滿足腳手架搭拆服務的金額不低于200萬元,并應在提供的業績合同中體現腳手架搭拆服務內容,如為年度協議以訂單實際金額發票額為準),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 (2)投標人提供的已實施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或結算明細。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和蓋章)、服務名稱、數量等內容;服務驗收材料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 1項實施訂單的訂單頁、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材料、所對應的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資質要求: 投標人自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建筑業企業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財務狀況: 提供2019年至2021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成立時間短于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自成立時起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施工領隊:提供至少2名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領隊,并提供工作簡歷及投標單位繳納的投標截止日前近3個月的社保證明。 (2)腳手架工人數不少于15人(含15人),并在投標時提供有效期內的國家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登高架設作業證。 6、材料要求:鋼管扣件式腳手架≥10萬方,投標時提供材料清單,投標時承諾中標通知發出后3日內甲方入場檢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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