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既往業績: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之前)至少具有1項港口項目防腐服務業績或者陸地終端防腐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需同時提供業績合同、服務完工報告、發票。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內容(需體現上述相關專業的施工服務內容)等;服務完工報告須有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 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服務完工報告和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 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 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投標人務必確保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中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質、業績內容一致。未按要求在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中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 3、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并提供有效期內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貳級資質及以上,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務必確保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中公開的資質、業績內容與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質、業績內容一致。未按要求在開標環節“資質、業績信息”中進行公開的資質、業績信息,評標階段不予認可。 4、人員要求: 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 名: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本。 2)架子工:2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國家應急管理局頒發的登高架設作業證。 3)電工:2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電工特種作業證。 4)焊工:2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內的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證。 以上人員投標時需提供截止投標前3個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投標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文件,并承諾施工前提供五小證、健康證、硫化氫證、MTS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