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2.業績要求 (1)投標人在近3年(合同簽訂時間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之前)至少具有1項與固控設備相同或類似(固控泥漿池或除泥器租賃)的銷售或者租賃服務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到貨(服務)驗收單、結算發票(備注:三者均需提供,否則將導致廢標)。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供貨(服務)名稱、數量等內容;到貨(服務)驗收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以及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除提供年度協議外,還應提供已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單(或驗收報告)。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幾份訂單即算為幾項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自有設備要求 (1)投標方需擁有固控系統設備,并提供相關制造或采購證明(自己制造的,提供出廠證明文件。采購的提供采購合同;證明文件中的固控系統設備的應至少包含振動篩、除砂器、離心機、除泥器、除氣器其中的3種設備品類。) (2)為保障設備服務性能,乙方需承諾提供設備的生產日期在五年(即服務開始時間之日起前五年)內。對比服務時間:A、若所提供的設備生產日期為1年期內的,在服務時提供設備生產日期證明。B、若所提供的設備生產日期超1年期的,除在服務時提供設備生產日期證明外,必須提供維保、試驗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