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具備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3.投標人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等級之一: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或特種工程(特殊設備起重吊裝)專業承包。 4.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2個工程建設項目或能源及石油化工行業生產裝置大檢修,單個合同金額在60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吊裝服務驗收業績。備注:該業績是與工程建設項目或能源及石油化工行業招標人直接簽訂的合同。 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掃描件(含相關技術附件)和2)服務驗收證明材料。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項目名稱、合同金額、服務內容或技術要求及服務驗收證明材料。 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體現合同簽署時間、項目名稱、合同金額、服務內容或技術要求及服務驗收證明材料的,均視為無效業績。 5.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2019-2021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至少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須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