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投標時需提供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2.投標人具備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需提供蓋公章掃描件。應在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核實。 資質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需提供蓋公章版掃描件)。 3.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及評標委員會有權通過住建部四庫一平臺( data/company)進行核實。如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與核實結果不符,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 業績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至少完成過1項國內道路建設或場地平整工程業績,且相應工作的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同一合同道路建設、場地平整工程合同金額可以疊加),同時業績工程施工期間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需提供書面承諾)。 上述業績1)勞務分包合同為無效業績;2)完工時間應在上述要求的時間范圍內。 投標人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至少包含施工合同掃描件、完工證明文件的掃描件、本業績工程施工期間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書面承諾和其它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能證明合同簽署方名稱、完工時間、運行時間、工作內容、道路建設或場地平整工程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施工期間未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否則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