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技經院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及應急保障體系研究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 項目概況
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明確“國家建立健全能源應急保障體系,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確保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的能源供應”。在已進入立法程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中提出“國家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的能源應急管理體制”。煤炭作為我國自主保障能力最強、自主調控程度最高的能源,在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支撐新能源發展、確保 安全中發揮著重要的保障與兜底作用。從實際需求來看,我國頻繁出現局部地區電力供應緊張的局面,如2021年東北部分省份拉閘限電事件,凸顯了煤炭應急保障體系的脆弱性。此外,國際關系的變化也影響了煤炭進口格局,進一步加劇了煤炭供應的不確定性。這些突發事件不僅影響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也對國家能源安全構成了威脅,暴露了煤炭市場還存在裕度不夠、協同不足、韌性不強等短板的問題,當今國際環境變換交織,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還在加速推進,煤炭作為我國基礎、兜底保障能源,必須提升其在極端情況下的抗沖擊能力。
加強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及應急保障體系研究,建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保障煤炭供應穩定、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有效調配資源、保障煤炭供應、減少對社會經濟的影響的重要抓手。本項目擬構建科學、完備、實用和高效的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及應急保障體系,其內容將涵蓋煤炭市場監測預警體系、應急資源保障、物流調運等多個環節,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有效應對,保障煤炭供應的穩定性和安全性。本項目擬構建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思路,實時捕捉市場動態,識別潛在風險,提前預警,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研究強化煤炭資源應急保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調配資源,滿足基本供應需求;完善煤炭物流應急預案,優化物流路徑,提升應急響應速度,確保煤炭在緊急時刻能夠高效、安全地送達目的地。通過上述研究,最終達到全面提升煤炭供應保障能力的策略,有效應對市場波動與突發事件,確保煤炭市場的穩定供應與安全運行,保障國家能源安全與經濟穩定發展。項目研究成果為集團和有關部門制定突發事件能源供應保障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2.1.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及應急保障體系研究”項目研究內容主要包括:(1)“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研究服務;(2)“煤炭資源應急保障研究”研究服務;(3)“煤炭物流應急預案研究”研究服務。具體包括:
(1)建立煤炭市場運行監測預警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草案)》內容,探討建設與國家能源監測預警體系相配套的煤炭監測預警體系;按照產、供、儲、銷各重點環節數據的勾稽關系,提出以煤炭市場運行為核心、實時反映的煤炭市場運行監測網絡框架;研究風險因素集中示警方式,并對轉入應急監測狀態的合理伐值形成意見建議,確保應急預案啟動工作有據可依。
(2)開展煤炭資源應急保障研究,提出煤炭應急資源保障和路徑。立足國內煤炭供應,統籌兼顧煤炭進口,深入研究全國煤炭供應來源結構,系統研究對煤炭資源的外輸性風險;探索綜合運用央企、地方國企的資源應急路徑,分級討論,研究提出日常調運、應急資源與各級儲備資源的綜合、有序調用方案。
(3)開展煤炭物流應急預案研究,提出應急狀態下煤炭物流統籌設計方案。歸納總結煤炭物流環節現有應急預案與應急體系框架。在充分考慮煤炭物流特性的基礎上,分級討論“鐵、陸、港、航”等有關單位和部門的任務規劃,提出應急狀態下煤炭物流的規劃預案建議。
預期目標具體如下:
(1)建立煤炭市場運行監測預警體系,提出產、供、儲、銷各重點環節監測因素及預警閥值;
(2)分級討論資源應急路徑,提出有序調用方案;
(3)提出應急狀態下煤炭物流統籌設計方案;
(4)編寫“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及應急保障體系研究”總報告1份;編寫“煤炭市場運行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研究”、“煤炭資源應急保障研究”、“煤炭物流應急預案研究”子報告3份;
(5)發表或錄用科技核心及以上相關論文4篇;
(6)編寫相關領域政策專報4份。
2.1.3 項目總工期
本項目總工期簽訂合同后6個月完成(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算)。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
2.4 項目服務期: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炭行業課題研究的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煤炭行業課題研究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標人技術團隊應具備足夠完成項目的人員配置,項目參與人員要 求不低于5人,提供項目參與人員名單,并注明專業領域。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7-3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8-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