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海電廠6號機組脫硫設備增容提效改造工程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 浙江寧海發電有限公司目前已建裝機容量為4×630MW+2×1055MW。電廠一期工程裝機4×600MW亞臨界燃煤機組,2005年底首臺機組并網發電,2006年投產二臺,2007年投產一臺。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擴建端擴建2×1000MW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并同步建設脫硫和脫硝裝置,于2009年4月和8月分別建成投產。并先后完成一期4×600MW增容改造為4×630MW和二期機組2*1000MW增容改造為1055MW機組。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6號機組兩臺氧化風機、兩臺石膏排出泵、6號吸收塔地坑泵及附屬系統設備的增容改造,6號石灰石粉倉頂部除塵器改造,新增濾液水進6號石灰石制漿箱系統及所有新增增容設備的配套電氣、熱控、土建等專業的對應工作,包含設計、施工、調試等工作,工程范圍至少包含如下:
1)原6A,6B氧化風機(包含三臺氧化風機出口支管及閥門等)、石膏排出泵、6號吸收塔地坑泵系統,6號石灰石粉倉頂部除塵器及附屬系統設備拆除;
2)氧化風系統:包括兩臺磁懸浮風機及相關三臺風機管道、閥門、附件等;
3)6號吸收塔地坑泵系統:包括兩臺立式地坑泵及相關管道、閥門、地坑液位計、附件等;
4)6號石灰石粉倉頂部除塵器系統:包括脈沖布袋收塵器及相關管道、閥門、儀表等;
5)新增濾液水進6號石灰石制漿箱系統:含配套陶瓷調節球閥、電動沖洗系統、管路等附件。
6)本工程電氣系統;
7)本工程控制系統;
8)本工程土建系統;吸收塔排出泵基礎不利舊(重新制作),原6號吸收塔地坑泵基礎拆除,氧化風機原基礎加固修改等。
9)平臺、扶梯:相關設備設置必要的平臺、扶梯;
10)保溫、油漆、設備標識標牌等標準化工作;
11)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滿足安裝、調試和質量保證期內所必需的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清單。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本項目計劃工期:本項目在6號機組2026年小修期間實施完成,預計2026年3月20日開工(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至機組報服役前完成(不得影響機組啟動服役),合同總工期60天。
項目實施地點: 浙江寧海發電有限公司。
2.2 其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證書許可范圍須涵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類)。
(3)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級火力發電機組脫硫改造(或新建)的EPC總承包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600MW及以上等級火力發電機組脫硫改造(或新建)的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600MW及以上等級火力發電機組脫硫改造(或新建)工程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600MW及以上等級火力發電機組脫硫改造(或新建)工程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8-0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8-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