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內蒙古蒙東能源有限公司敏東一礦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與控水減水技術研究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敏東一礦地處大興安嶺西坡、呼倫貝爾草原伊敏河中下游東側,是 蒙東礦區的主力礦井,敏東一礦設計規模500萬t/a,含煤地層為白堊系伊敏組,該組地層含2個煤組,即15、16煤組,含17個煤層,主采16煤組(厚度5~30m)。井田地表第四系砂礫石孔隙含水層平均厚度57.77m,富水性好,導水性強,為本區淺層地下水的主要載體,是地表草場、植被的主要涵養水源。煤系地層礫巖和砂礫巖發育,按地層結構由上而下分為3個含水巖組,分別為15煤層組頂板及層間砂礫巖、砂巖含水巖組(Ⅰ含),16煤層組頂板礫巖、砂礫巖含水巖組(Ⅱ含)和16煤層組間礫巖、砂礫巖含水巖組(Ⅲ含),厚度較大,巖性松軟,構成了煤層開采的直接和間接充水水源。
敏東一礦建設投產以來,因頂板松軟砂巖含水層水害發生了2起突水潰砂事故,造了人員傷亡和礦井停產的嚴重后果。主要原因是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頂板含水層賦存條件變化大,尤其是Ⅱ含富水性強,距離16煤組較遠,難以實現井下疏降,對下伏厚煤層高效開采和水害防控造成了諸多困難,加上受勘探程度的影響,對Ⅱ含的富水性掌握程度不高,在經濟性、安全性及疏水效果等多方面均存在著不確定性,兩次出水事故的水源和泥沙流均來源于Ⅱ含;另外,對采動后頂板松軟砂巖含水層突水潰砂致災機理認識不清,對厚煤層合理采煤方法缺乏系統全面的論證研究,也是發生突水潰砂事故的重要原因。
基于上述情況,敏東一礦屬于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多煤層開采,易發生冒頂、突水潰砂及支架壓壞等災害,涉及到頂板水害防治、厚煤層高效回收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多學科交叉問題,其中頂板水害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制約礦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要素。從敏東一礦水害事故的發生原因可知,煤系松軟砂巖含水層中的賦存結構決定了Ⅱ含是礦井水害防控的重點,煤炭資源回收率與水害防控經濟成本是主要約束因素。因褐煤的經濟性相對較差,論證研究科學合理的厚煤層開采方法,以區域性控水開采為基礎,輔以局部大通道注漿減水的分類施策技術路線在敏東一礦更具有適用性。
針對敏東一礦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與地下水資源保護的迫切需求,以16-3上煤層為研究對象,論證確定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方法及合理的設備選型方案,揭示松軟砂巖地層的采動破壞與巖層移動規律,明確煤系松軟砂巖含水層突水潰砂災害的致災機理,開發蒙東礦區厚煤層開采的頂板松軟砂巖含水層水害防控技術及煤基固廢注漿改性材料,研發形成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與煤系砂巖含水層控水減水成套技術體系,創新蒙東生態脆弱區厚煤層減損綠色開采理論。
2.1.2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
2.1.2.1主要研究內容:
針對項目研究目標,擬分為5個內容開展研究工作,各研究內容及任務布局如下:
一、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安全高效采煤方法及設備選型
①敏東一礦厚煤層地質、采礦及水文地質條件分析;
②16-3上煤層安全高效采煤方法及試驗工作面參數研究;
③研究16-3上煤層開采支架支護強度及工作面設備選型配套方案。
二、厚煤層開采覆巖破壞及突水潰砂致災機理研究
①敏東一礦覆巖結構及煤巖物理力學參數、水理性質測試分析;
②16-3厚煤層高效開采采動覆巖結構與裂隙發育特征研究;
③松軟砂巖含水層下突水潰砂災害影響因素研究;
④頂板砂巖含水層受采動擾動程度及致災機理研究。
三、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減損保水開采技術研究
①厚煤層安全高效減損保水開采技術路徑調研;
②松軟砂巖含水層下高強度開采注漿減沉可行性論證;
③松軟砂巖含水層注漿改性的可注性研究;
④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控水開采技術研究;
⑤松軟砂巖含水層預疏放可行性研究。
四、極軟弱采動覆巖注漿改性成套技術與裝備研發
①極軟弱覆巖采動巖層空間結構與導水通道演化規律研究;
②松軟砂巖注漿改性技術與裝備研究;
③煤基固廢的注漿改性材料研發;
④松軟砂巖含水層注漿改性工業性試驗;
⑤強富水含水層帷幕注漿可行性研究。
五、采動覆巖地表損害一體化監測及減損保水開采效果檢驗
①厚煤層開采地表移動變形規律實測研究;
②深部覆巖全周期移動變形規律監測研究;
③減水控水開采的地下水流場監測與演化規律研究。
2.1.2.2預期目標:
(1)申報發明專利5項;
(2)發表核心期刊論文3篇;
(3)施工采動覆巖實測鉆孔4個,建立覆巖與含水層監測站5個,測試80~100份巖、土試樣;
(4)建成年注漿能力50萬t的煤基固廢智能注漿充填系統;
(5)完成200m*200m減損保水注漿示范區工業性試驗,試驗區滲透性等級達到弱誘水級、涌水量減 少50%以上;
(6)完成1項科技成果總結鑒定,申報省部級科技進步獎1項。
(7)論證提出經濟合理、生態可控的開采技術途徑,制定厚煤層控水開采與注漿減水企業技術標準。
預期成果
(1)《敏東一礦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方法及設備選型研究報告》;
(2)《敏東一礦厚煤層開采突水潰砂致災機理研究報告》;
(3)《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開采覆巖破壞規律研究報告》;
(4)《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減損保水開采技術方案報告》;
(5)《敏東一礦松軟砂巖含水層下厚煤層安全高效開采與減損保水技術研究成果總結報告》。
2.1.3 項目總工期:合同簽訂后至2027年3月完成所有工作,具體開始時間以實際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
2.4 項目服務期:詳見招標文件第一章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地質災害評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設計甲級)。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的煤礦采煤方法研究、煤礦防治水或保水開采項目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采礦類或地質類副高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副研究員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學術水平也可)。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項煤礦采煤方法研究、煤礦防治水或保水開采項目的負責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8-0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8-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