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電梯更新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交易平臺確認并獲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21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JXTC2025010460 項目名稱:江西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電梯更新項目 預算金額:200000.00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00000.00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簽訂后90日內。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磋商:否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被″中國 ”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政府采購活動。 4.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4.1 中小企業政策: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4.2 如本項目采購的產品屬于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響應文件中必須提供《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認證機構名錄》中的對應產品認證機構出具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 5.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如為代理商,須取得: 1)所供電梯制造商的有效授權; 2)所供電梯制造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制造商是電梯型式試驗報告中制造單位,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3)供應商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安裝、修理、改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安裝、維修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安裝、維修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2)供應商如為電梯制造商,須取得: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含安裝、修理、改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級(含)以上許可。所提供證書不能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須同時提供能夠體現電梯制造許可等級的型式試驗報告,制造商是電梯型式試驗報告中制造單位,許可參數級別判定標準如下,A1:額定速度>6.0m/s;A2:2.5m/s<額定速度≤6.0m/s;B:額定速度≤2.5m/s。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bidijas.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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